次日起來,徐先生和阿麥早早就來到旅館,四個人坐在客房裡商量。阿麥說最好讓情降術成功,一是達到他的目的,二是我們也不用白白跑腿。但高雄不同意,說除非換個地方,否則對方的公寓附近不知道有什麼力量在干擾,再次施降很可能還會出意外。對我來講,當然不希望就這麼打道回府,半途而廢的話,最多也只能拿到一萬港幣的定金,大家分分,我和高雄每人最多也就是分到手兩千來塊,沒什麼意思,這肯定不是我們想要的結果。
“可問題是她每天除了工作就是在家,”阿麥說,“要是在她逛街或者出行的時候施法,會不會被人發現?”我說應該不會,我們幾個人都坐在汽車裡,施降的有效距離兩三百米都沒問題,只要距離她的那棟公寓足夠遠,就沒事。
徐先生問道:“那棟公寓附近到底有什麼力量干擾施法?”
請收藏本站閱讀最新小說!
<!--::2018-10-24 04:30: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