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能找找電信公司的人,聽說他們可以查到號碼的通話記錄。”羅麗給我出主意。我心中一動,這確實是個方法,但此事我又不能直接報告警方,那就等於把我自己給拖進去,這個託人的錢就得我來出,又有些心疼。
羅麗生氣地說:“那這個錢就我來出!人家孤兒寡母多可憐,你不是還從那個姓杜的身上賺了一萬多嗎,託人怎麼也用不了這些,我去問問。”她打了幾個電話,沒找到熟人,最後我又託了馮總,還是他人脈廣,移動公司有個主任是他客戶,有內部許可權,很容易就調到杜XX那個手機號碼的半年內通話記錄,而且也沒收好處費,人情由他來搭。
我仔細回憶去登猜那天晚上是幾月幾號,最後與羅麗和高雄核對,確定了日期。我坐了幾站BTS找了個公用電話亭,記下當晚十一點前後的幾個呼入電話,撥打最後那個號碼,還真是那位女士。說了這件事,她奇怪地問我是誰,為什麼知道這個事,我謊稱是內部人士,具體你不要問,趕緊聯絡泉州警方,讓他們替你追回錢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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