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揹人道主義精神,炮擊全城,該死的。’
幸好上一任守備官在坤甸城郊修築了一處地下防禦工事,堪堪容納十幾個人,否則,他們就會陪著那些荷蘭士兵,要麼被炸的粉身碎骨,要麼被埋在廢墟底下。
“少校,我們怎麼辦?聽炮聲,日本人的炮擊快要結束了,接下來,他們肯定會派出軍隊,登陸沿海,到時候,我們只怕是會成為甕中之鱉!”
裡克眼中盡是陰霾,局勢很明顯,如果不趕緊逃,恐怕連逃的機會都沒有,投降是不可能的,以他坤甸守備官的身份,落到日本人手裡,恐怕會生不如死。
就算屠殺城內日本人的命令不是他下的,但他也默許了,不然巴米爾怎麼會有這麼大的膽子呢!
為今之計,只有走為上策,他立刻命令衛官探路,準備撤往東部山林,他沒想到的是,正好被守在東部的中華軍逮住了,並且交給了日軍。
至於巴米爾,他當然不傻,相反,他很聰明,不單單準備逃跑,而且還換了一身普通荷蘭士兵的衣服,他以為這樣,就算被逮住了,也不至於暴露身份,而被日本人千刀萬剮,畢竟投降了計程車兵,日本人總不可能殺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