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離不了的,必須三番四次上法庭,最後表明感情確實已經破裂,這才能離婚,中間拖上好幾年也不奇怪。不過有一方因為刑事犯罪坐牢,就容易多了,只要申請,肯定能離婚,還能拿多一些財產。
“他不肯的吧。”牧飛星說。
“於海龍不肯也不行,反正他一定會坐牢。”張美麗說,“我連律師都找好了,律師告訴我只要他坐牢,我就可以申請離婚,肯定能成。”
“於海龍去威脅祝老闆了,說如果他坐牢,他就把公司所有的犯罪證據都交給警察。”牧飛星說。
“威脅祝老闆有什麼用,這是公訴案件啊。”張美麗說。
“祝老闆撤訴的話,證據鏈就不全了。”牧飛星說,祝好運說他和於海龍有很多衝突,於海龍起了殺心,然後於海龍去找殺手才順理成章,要是祝好運說他和於海龍好得很,沒有矛盾,那麼於海龍就沒有動機,就是蓋偉一廂情願。
“那可怎麼辦,他出來肯定要弄死我!”張美麗說。
“你知道於海龍把公司的犯罪證據放在那裡嗎?”牧飛星問。
“不知道啊,他從來沒跟我說過。”張美麗說。
“一點風聲都沒有?”牧飛星不信,在他挑撥之前,張美麗和於海龍的感情好得很,於海龍暗中蒐集永隆振業的犯罪證據,不可能一點都不告訴張美麗,要不於海龍碰上什麼意外,那些東西不就全沒用了。
“他……好像跟我提過一次。”張美麗想了好久,終於想到了一點線索,“那時候我們剛剛結婚,我想生個孩子,他不願意。我問為什麼,他說公司事情太多,實在沒精力養孩子。我說你把事情交給手下做不就行了,自己省點心。他說不行,很多都是犯法的事情,只能親力親為,要是被發現了,他肯定要坐牢,最少十年。我問他怎麼做犯法的事,他說必須得做,不做他怎麼能上位,還說他已經把證據收集了起來,如果他出了什麼事,我就要去把證據拿到手,免得有人對付我。”
“這些證據在哪裡?”牧飛星問。
“在他老家,埋在他的床底下,當時他是這麼說的。不過我從來都沒見過實物,不知道他是不是騙我,也不知道這麼久了他有沒有換地方。”張美麗說。
“他老家的床底下?”牧飛星覺得有點不對,為什麼要藏在老家的床底下?什麼東西適合藏在床底下?是檔案還是照片還是硬碟?想了想決定還是去看看。
“他老家在哪裡?”牧飛星問。
於海龍的老家並不在鄉下,或者說以前是鄉下,不過現在已經在城市中了。就在南城邊上,以前的老屋子早就拆了,現在是新建的五層小樓,一到四層全部都已經租了出去,五樓是於海龍家裡人住著,一個於海龍的堂弟在這裡收租,不過他只能住在偏房,最大最好的主人房,是留著給於海龍的,雖然這幾年他只回來過幾次。
身為於海龍的老婆,張美麗當然有鑰匙,開了門進去,裡面整整齊齊,床和電腦都用罩子罩著,揭開就能用。先檢查床底下,裡面有個箱子,箱子裡面有一疊錢,除了毛爺爺,還有些港幣美金歐元,全部加起來大約十萬塊左右,其他就什麼都沒有了。
牧飛星敲了敲床,覺得有些不對,在床頭一摸,發現了一個暗格,裡面是個扁平的保險箱。
“鑰匙呢?”牧飛星問。
“不知道,他沒跟我提過。”張美麗搖搖頭。
那也沒關係,看著保險箱,也知道鋼板不可能很厚。去樓下五金店買了一大堆工具,先用鋸子鋸,然後用液壓鉗破壞鎖頭,鑿子錘子一起上,只用了20分鐘不到,就把保險箱開啟了。
裡面只有一份檔案,是於海龍的遺囑備份,上面寫明瞭於海龍萬一遇到意外事故身亡,他的財產中兩棟房子留給父母,一套房子給張美麗,剩下的現金股票房產商鋪統統留給兒子。這份遺囑年歲不小,一算時間,是和張美麗結婚的時候寫的。
張美麗看到這份遺囑就發火了,“***還說什麼同甘共苦,結婚的時候就把我給算計了!我說為什麼他結婚以後賺了錢都買商鋪然後登記在他兒子名下,原來婚前財產也沒想留給我,就是想要算計我!”
牧飛星對於海龍的財產分配不感興趣,只是在冥思苦想:“他究竟把證據藏在哪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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