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大的學習像是一個火車頭,牽引著戴志成去閱覽更多的課外書籍,也為他充實著豐富的理論。強烈的求知慾,促使他的視野更為開闊。每天的《深圳特區報》和《參考訊息》,那是他的必讀之物。 這年一晃的,不僅很快越過萬紫千紅的春,也越過了炎熱的夏,轉眼就是一九八七年九月二日了。戴志成直忙到這天晚上,才猛地發現洪姐的餐館是關著門的。他很擔心的去敲了一陣子門,怕洪姐又會出什麼意外,畢竟她是孤身一人。 劉伯見狀才拍打自己的腦袋告知他,洪姐是昨天中午生意忙完後,就揹著一個包急匆匆地走了。走之前,還要劉伯轉告戴志成說家裡出了點急事,哪知自己一忙就忘掉這事了。 次日,戴志成下午送貨回來,驚喜地發現洪姐正幫他看著攤子,身邊還有一位與她很相似的女孩。見他回來,洪姐馬上就笑迎挽著了他,並向他介紹自己的小妹妹。 因為妹妹出生在初春,所以名字叫洪春梅,是她們家四姐妹唯—上過高中的女孩。今年高中畢業後,為了不影響弟弟讀書,她沒參加高考也不能參加高考了。這次把妹妹帶來丹洲是想要戴志成幫她找一份工作,讓妹妹能夠鍛鍊鍛鍊自己。 到底是姐妹倆,都是一張相貌普通且純樸本分的臉。只是妹妹比姐姐要高一點,也漂亮一點。還有,妹妹比姐姐要開朗一些,必定是讀過高中的人。 洪春梅的到來和打算,讓戴志成突然有了一個新想法,那就是讓她幫自己看攤子。這樣一來,他讀書和送貨就不再有後顧之憂。洪春梅也可以透過看鞋攤香菸攤,增長一些社會與生活方面的見識。 他當即把自己的想法告訴了洪姐,洪姐拍手同意,說這樣更好。鑑於她餐館所請的洗碗打雜工是60元一個月,洪姐對戴志成提出每月給妹妹60元工資可以不?哪知戴志成開著玩笑當場就拒絕了。 見洪姐流露出一臉失望,戴志成才慌忙解釋起來。說你的妹妹就是我的妹妹,哪能是洗碗工的待遇?當即就表態80元一個月,做好了還有月獎金和年終獎。這在當時而言,待遇可算是高的了。洪姐聽了戴志成的表態,開心得拉起他的雙手放聲大喊:好弟弟。 見洪姐已開始帶著妹妹適應賣香菸和鞋子,戴志成騎摩托車去了陳哥家與哥嫂商量洪春梅的事。戴志成打算讓洪春梅先住在哥哥家裡,希望哥嫂能答應。哪知哥嫂和美華都喜歡的不得了,不僅立馬答應,嫂子和美華還跟著戴志成一起過來認識洪春梅。 見面後,嫂子和美華很快就喜歡上洪春梅,只是洪春梅過度的樸素讓她倆心疼。接回家安頓好,便帶她去了個體市場買了幾身衣服和裙子,鞋子自然是直接在戴志成的鞋攤上拿了。嫂子和美華還把很多自己的衣服給了洪春梅,這讓洪春梅十分感動。 晚上聊開話題時,洪姐終於單獨給戴志成說出了實情:原來她妹妹洪春梅是逃出來的! 洪姐的父母是典型重男輕女類的農民。儘管家庭條件貧困交加,但依然生了五個孩子,要不是弟弟出生,肯定會繼續生下去。有了弟弟後,家裡無論是僅有的一點錢還是一點什麼好的東西,都是以弟弟為主。洪姐也是因為有了弟弟,本就不讀書的她,小學三年級就輟學回家帶弟弟妹妹和做農活了。 因為有了弟弟,父母先是以200元錢的代價,把二妹過繼給了遠方姑媽家,後來又趕著洪姐外出做事給家裡賺錢,前些年又逼迫自己的大妹嫁給村支書的兒子。大妹堅決不從,最後隻身一人逃離到鎮上的男朋友家,現已結婚生子。 小妹妹春梅讀書,都是在洪姐和大妹妹的“威脅”和資助下才得以實現。本是想資助成績優秀的春梅能考上大學,哪知父母揹著她們和縣城一個經營鞭炮生意的老闆達成了協議。只要春梅和他兒子結了婚,就給他家兩萬元彩禮。 春梅知道後是堅決不答應。為了防止意外,她父母還將春梅捆綁在家中,等待結婚的那一天。聰明的春梅假裝妥協,趁父母疏忽的夜晚逃到鎮上二姐家,再連夜寫信給大姐告知了這一切。洪姐收到信後立刻就到大妹家去了,為避免夜長夢多,第二天也就是今天一大早,就和妹妹乘車回到了丹洲。 原來如此。都八十年代中期了,農村竟然還有這樣的事情發生?戴志成真是百思不得其解,也很同情地看向在一旁打理鞋攤的洪春梅。 晚上回家後,他把洪春梅的事說給了媽媽江秋月聽。聽完後的江秋月無不憤恨地感慨:“這該死的重男輕女觀念,不知道摧殘了多少人。” 第三天是星期天,洪春梅堅持要幫戴志成擺攤,她覺得生意不應該停止,戴志成也只好隨她。江秋月是特意要過來看看洪春梅,詩雅和姐姐戴志如同樣也是如此。當江秋月、柳詩雅和戴志如出現在洪春梅面前時,儘管姐姐之前就說過新媽媽、新姐姐和新妹妹都是特別漂亮,但還是把洪春梅震驚得發呆了半天。小主,這個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