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太跟我這麼認真的保證,我也跟老太太保證了一番,“大娘,您就放心吧。我們不會放過一個壞人,也不會冤枉任何一個好人的,只要我們調查清楚這個事情,並且有了足夠的證據,一定不會放過那個姓林的。您的孫女兒只要在整個案件的進行中,都積極的配合我們,給我們提供有利的證據和線索,我們一定會給她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的。”
說完,我跟老太太打了個招呼,就帶著耿樂和大龍從小李家出來了。我們出來的時候,老太太還在後面一個勁兒的強調著她的孫女兒是好人,可以看到出來,老太太真的很疼愛那個小李,也是為小李的這個事兒操了不少的心。
但是她就是一個躺在床上還眼睛不好的老人,操心也是白操。
出來之後,我們重新鎖上門,然後和二龍和小龍回合。
出了小區之後,我想了一想,對耿樂說:“看樣子,我們還是得去找那個小李問一問,按照剛才那老太太的說法,林放那個賬本的事兒他應該是知道的。”
我說完後,耿樂卻對我說,“先彆著急!你先看看這個。”
說著,耿樂拿出了手機,點開了相簿,把一張他拍的照片拿給我看,並且說道:“這是我剛才進那老太太的房子的時候,還沒看到那老太太之前,發現的一個小本子,看上去像個賬本。不過我仔細的看了一下之後覺得應該不是你說的那個,不過這上面的一些內容,或許可以給我們一些幫助。”
我仔細的看了看那張照片,這乍一眼看上去,的確挺像是個賬本的,在上面記錄了一些事件,也涉及到了錢。但是再仔細看看那上面的內容,我發現那卻並不是。
在耿樂拍的那張照片上,只有短短几個記錄,而內容也都是那個小李記的東西,準確的來說,這應該是一個小李的賬本,而不是我們要找的林放的那個賬本。
我看了一下,上面第一頁上寫著的數字是十五萬!看起來好像是小李欠林放的錢的總額。欠了十五萬,不得不說,這個數目並不算是一個小數目了。我在楚家受打捱罵當一個傻子,把尊嚴都買了,也才只有十萬的彩禮。
不過,我這麼一比較,好像我跟小李這個狀況貌似還挺像的,我們兩個都是被他媽的林放那個混蛋給賣了的,但是小李比我更慘。我只是出賣了尊嚴,小李卻連身體和靈魂一併都被這十五萬給包圓了。
在十五萬的數字之後,小李又記了幾件事,而每件事發生的時間,所要達到的目的,還有涉及到的人都是不一樣的,不過內容所記的卻是相同的。
而這上面所記的所有的內容都是小李透過勾引和陪睡,然後讓對方去幹一些指定的事情,不用想,這肯定都是林放安排的,小李陪睡的這些人都是林放想要利用的人。
每一次的價格都很固定,大部分都是一萬塊,上面只有兩次是加了一萬塊,也就是兩萬塊。^^$
我仔細看了一下,大致的看明白了,很明顯小李做這些事都只是為了給林放還錢。也就是說,小李出賣自己的身體抵債,去勾引那些林放需要利用的人,然後陪睡,最後讓那些人去做一些林放需要他們做的事情。
而按照小李上面所寫的內容來看,過幾天她還要去陪一個姓張的,這已經是她所記錄的第15次了。
在這上面,其中有三次,他用紅筆在那些記錄上畫了叉,但是欠錢的數字並沒有減少。我估計那三次小李應該是是失敗了,所以就去掉那三次,我大致的統計了,小李這麼做已經做了12次,而這十二次陪睡她已經還上了林放13萬的債務。按照一次大部分一次一萬來算,明天晚上小李去陪那個姓張的,應該是她倒數第二次為林放做這樣的事了!
不過在我看完了上面所有的內容之後,我注意到了一點。
像之前小李給我送手機之類的事並沒有寫在上面,但是陪毛猴睡覺的事,卻寫了,所以我估計那些雞毛蒜皮的小事應該都是小李無償為林放做的。!$*!
只有陪睡林放制定的那些人,而且成功了,才能算是還了一萬!
林放只是給了小李15萬,就讓她犧牲這麼多,為林放做了這麼多的事,這已經不單單是出賣身體和尊嚴那麼簡單了。準確的來說,為了還著十五萬,小李是把自己全部都搭進去了。
我感覺如果是這樣,那那個小李應該很恨林放才對,便有些納悶的問了耿樂一句,“按照這個上面記錄的,林放逼著這個小李做了這麼多這種事,已經完全涉嫌違法了,難道她就不會報警嗎?這樣子她不就可以不用還錢了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