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玉兒的心臟猛的一縮,前世就聽有經驗的獵人說過,狼最喜歡把爪子搭在人的肩膀。
等你回頭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一口咬上你的喉嚨。
堅決不能回頭!
該死的,她怎麼給忘了!血腥氣能夠引來飢餓的的狼群,她剛剛宰了兩隻兔子……
怎麼辦?
文玉兒後背的寒毛根根豎起,等著狼群失去耐心,還是化被動為主動奮力一搏?
目測了一下她與追風之間的距離,文玉兒迅速的作出判斷。
左手抓住肩膀的狼爪,右手揚起匕首,一個矮身迅速向身後的惡狼刺去。
咦,等等!
狼爪為何如此的光滑無毛?
就在她思付的一個呼吸之間,右手皓腕被人抓住,匕首也被奪了去。
“高臨!”
文玉兒驚喜,轉而柳眉倒豎大怒道,“你這人走路不能發出一點聲音嗎?”嚇死她了好嗎!
高臨委屈的癟了癟嘴,是你自己太投入了好麼?
不過看在這貨三番兩次救了他的份上,他大人有大量就不跟她計較了。
“你在幹什麼?”
文玉兒獻寶的拎起兩隻兔子,“看我抓到兩隻兔子。”
“原本是要處理好了把它們烤了的,”她狡黠的眨眨眼,“不過既然你已經搶了我的匕首,它們就交給你了!”
快速的把兔子塞進高臨的懷裡,自己像小兔子般快速的跑開了,好像怕高臨反悔似的,邊跑邊大聲道,“你清理兔子,我幫你清理追風,大家扯平!”
這弱雞越來越蹬鼻子上臉了,高臨無奈的搖了搖頭,自己都沒發現他對“宋玉”的容忍度越來越高了。
高臨一邊清理著兔子,一邊不時的瞧兩眼幫追風清洗的“宋玉”。
忽然,他臉色一變,丟下手裡處理了一半的兔子,飛快的掠了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