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部分(2 / 4)

小說:清世情緣:宮女珣玉 作者:丟丟

我與十四阿哥雖是定了親,但畢竟還沒有正式成婚,孤男寡女私下見面,從道理上來講,總得顧忌著點。不過,話是這麼說,我要出門去見十四阿哥,倒也犯不著真弄得跟做賊似的偷偷摸摸,遮遮掩掩。

說穿了,十四阿哥既然敢約我在侍郎府門口見面,也正是擺明了不怕別人知道,況且十四阿哥三番兩次番強進侍郎府看我,完顏老爺一點風聲都沒聽到,我是不信的,我與十四阿哥的那些個“姦情”,他心裡應該是有數的,想當初,還是透過十四阿哥完顏家才找到我這個失散多年的女兒的,老爺子心若明鏡,只是面子上裝聾作啞,睜隻眼,閉隻眼罷了。

所以,即使我有心想嘗試一下私會情郎的驚險刺激,實際上,操作起來也是很困難的。

穿戴整齊,時辰一到,我光明正大地走出侍郎府的大門,十四阿哥已經等在門外的石階下了。

“別坐車了,我們走走吧,悶在馬車裡怪沒勁的。”見高安駕著馬車候在街對面,我對十四阿哥提議道。

“好。”十四阿哥頷首應允,他牽起我的手,正要走,視線突然落在我的胸前。“我給你的金鎖呢?”他盯著我空空如也的頸項,攏起了眉頭。

“在這兒。”我立馬把手伸進衣襟裡,從裡面拉出一個丁香色的繡花荷包拿給他瞧。“我怕弄丟了,這樣放我才能安心。”深知這金鎖鏈子是十四阿哥送我的定情信物,意義重大,可是戴著個純金的鏈子在大街上到處晃,我越想越覺得不妥當,這不是存心露富,引誘他人犯罪麼?有錢也不是這麼個炫耀法的。

思來想去,最後想出一個辦法,自己動手做了個小荷包,將金鎖放在荷包裡,串上線,掛在脖子上,貼身攜帶,不怕丟,也不怕被人搶劫。

“你很寶貝這金鎖嘛。”十四阿哥瞥了我一眼,狀似不經意地說道。

“那是,我還要傳給我的兒媳婦吶。”我笑著將荷包放回衣服裡,厚道地不拆穿他的口是心非。“啊,對了。”我猛地想起了什麼。“十四爺的信我收到了,謝十四爺了。”

“你喜歡,我以後經常給你寫好不好?”

“不好。”我回答的速度飛快。

十四阿哥臉色一變,氣惱地瞪著我。“為什麼?”

就知道他會是這反應,我兩手一攤,笑彎了眼睛:“物以稀為貴,多了就不稀奇了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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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之前有事忙,很忙,故本文改為不定時更新,請勿每日等候,切記!

 。。。   欽天監擇選了吉日,我與十四阿哥的婚期定在來年的二月十二。

民間娶妻講究的是“下三書”、“行六禮”,皇子大婚關乎皇家威儀體面,自然就更加馬虎不得了。

皇子婚儀的第一道程式是下正式的指婚聖旨。

指婚當天,我的父親,完顏老爺,身穿石青色的蟒袍補服,頭戴銜鏤花珊瑚的紅寶石的吉服冠,精神抖擻地坐上來自皇宮的馬車,隨內務府負責籌辦婚事的贊禮大臣入宮,詣乾清門東階下,面北而跪,行三跪九拜之禮,聽承指婚御旨。

指婚之後,擇黃道吉日,皇子前往福晉母家行文定禮。

“拜女家,下文定”的儀式,擺在現代的話,相當於是訂婚,其用意是讓男方的準新郎和未來的岳父岳母見個面,同時,讓女方雙親相看未來女婿的人品儀貌。如果沒什麼大問題,男方三拜岳父母,岳父答拜,這門親事就這麼定下來了。

十四阿哥是皇帝的兒子,身份儘管尊貴,但既然是娶正妻,這一道禮節就是不能免除的。當然了,這也只是走個過場,完顏老爺和完顏夫人就算心裡不滿意這個未來女婿,不想把我嫁給十四阿哥,誰也沒那個膽子去駁皇帝的面子,退皇子的親不是?

其實,指婚儀、拜女家、下文定,還有接下來的納彩禮、送妝奩都不需要我出面,這就是當千金小姐的好處,什麼事都有人幫你全包了,我只需要每天閒閒地待在自己的閨房裡試穿新裁的衣裳,試戴新買的首飾,要不就是吃飽喝足了,在侍郎府裡散步轉圈。

在這個時代,男女婚姻的締結皆是憑媒妁之言,奉父母之命,通常來說,在新婚當夜掀蓋頭之前,彼此是從未見過面的,但是這條常理放在我和十四阿哥身上就大大地失準了。較之其他女子而言,我是幸運的,且不說十四阿哥的“音容笑貌”早已深深鐫刻在我的心上,想忘也忘不掉,有時回想著與他相識的這些日子,對於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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