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麼?你可不要告訴我,你不想結婚,你喜歡的人不是陸薇。”陸星說著笑了,笑得像一隻撲住耗子的老貓。“如果你早點說我還可以原諒,但你拖了她整整7年。一個女人有幾個7年。”
小方這時也慢慢反應過來,定定神說:“結婚的事我沒聽陸薇提起過……”
“她巴不得呢。”陸星打斷小方的話,“她什麼心思你還不清楚,這些年她對你怎麼樣,你不明白?如果說你想吃一盤活爆人心,她也會扒出自己的心給你的。”
小方當然明白,刑警隊的人給陸薇取了個外號,叫她“二十四孝女友”。
“這個……我……”小方無話可說了。仇恨在有些時候都可以消彌,是謂以德報怨。可恩情呢?人家對你的好呢?你能置之不理嗎?所謂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
恨可以恕,恩如何能忘?
忘恩負義這個罪名,是不可以隨便扛到肩膀上的。
想到這裡,小方猛然意識到,陸薇給他的是愛情,可他卻是一直當恩情來接受的。──這件事從一出門就錯了,所以步步錯。
如今明知是個錯,是不是也只能走下去了?
“那走吧,去試試你的禮服。”陸星站起來,“婚期定在大後天,我都請好客人了,你的客人你通知。另外,結婚以後就別幹警察了,太忙太危險,我不能讓我妹子年紀輕輕就守活寡,工作的調動問題你不用操心,婚後你請兩個月帶我妹子去度蜜月,好好讓她開心,你的工作我會替你安排的,保證又輕鬆又有錢賺。走吧,還愣著幹什麼?”
陸星一個勁兒地催著。小方也站起來,他無法推託,他比誰都清楚,他跟陸薇這事早就鐵板釘釘水到渠成瓜熟蒂落了,可是……他的腳步有千斤重,挪不動。或者,根本就不想挪。
“怎麼?不去?為什麼?不會是另有所愛吧?”陸星晃到小方面前盯著他,“莫非你真的是想作陳世美,始亂終棄!”
“你胡說!”小方憤怒了,又聯想到剛才局長對他和陸薇曖昧的評價,便反駁道,“請你不要辱侮你妹妹也不要辱我,我沒有亂過,也沒打算棄!”
陸星笑了,冷笑,“你還真夠純情的,你多大了方隊長?27歲了吧,聽上去好像17歲的小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