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資的情況,其實質是為了騙取國家的優惠政策。對於這種假合資的情況,國家是要進行嚴肅處理的。小林,你想做事,這一點是對的,但可別栽在這件事情上。”
對何海峰的話,林振華嘴上會辯駁幾句,但內心還是非常信服的。何海峰不是那種思想僵化的人,他說一件事不能做,就肯定是有很大的政策障礙,任憑什麼人也無法突破的。林振華的思想超前於這個時代有20多年,有時候很容易會犯一些與時代脫節的錯誤,何海峰對他的勸誡,是非常中肯的。
“這麼說,這件事沒法辦了?”林振華無奈地問道。
何海峰想了想,說道:“漢華重工是國有企業,去搞這種歪門邪道肯定是不行的。如果是別的主體,比如說你在美國或者香港的朋友,讓他們去註冊一家公司來做,還勉強說得過去。不過,你在海外的朋友,能夠籌措到這麼多的資金嗎?”
“能!”林振華點了點頭,“其實,我從一開始就不應該想著讓漢華重工介入的,作為一家國企,各種各樣的羈絆太多了。明明是一件好事,卻要考慮各種各樣毫無必要的影響,這樣下去,國企怎麼可能有活力?”
事實上,正如林振華所說的,他根本就沒有必要讓漢華重工去出面搞什麼海外公司。蘭武峰現在就在海外,而且手裡掌握著屬於林振華名下的幾千萬美元。
當年知青連在山窮水盡的時候,由蘭武峰動用了林振華存在瑞士銀行的5萬美元,購買裝備,一舉轉敗為勝。事後,知青連的戰士們一致同意,在知青連的全部產業中,給林振華分配兩成的股份。按延安邦現在的資產來算,這兩成的股份已經有幾千萬美元之巨了。
林振華一開始並不打算用自己名下的這筆錢來與魯中機床廠進行合資,他現在一心把漢華重工當成了自己的事業,像收購魯中機床廠這樣的事情,他的第一個念頭是應當由漢華重工來完成的。但現在看來,這個想法的確有些不合實際,漢華重工至少在名義上的第一大股東是國有股,謝chūn豔和蘇寶成都不會跟著他胡鬧的。相反,如果他索xìng以自己的名義來收購魯中機床廠,反而有更多的迴旋餘地。
林振華想定了主意,便開始運作了。他回到潯陽,首先向公司管理層通報了與王旭瑞談話的情況,以及何海峰所說的意思。謝chūn豔等人的想法果然與何海峰一致,認為以漢華重工的名義到海外去註冊公司,是違反原則的事情,萬萬不可做。項哲等少壯派雖然認為林振華最初的想法有可取之處,但也知道政策的厲害,不敢輕舉妄動。
在眾人都覺得無可奈何的情況下,林振華提出了新的方案,即請海外的蘭武峰去美國註冊一家公司,然後與魯中機床廠進行合資。在拿到控股權之後,美國公司再促成魯中機床廠與漢華重工進行合作,所有合作的內容與此前商定的一致。
對於這個新方案,謝chūn豔、朱鐵軍等人多少存了一些疑慮,這個疑慮主要是針對蘭武峰這個人的可靠xìng的。林振華對蘭武峰自然是充分信任的,但在謝chūn豔和朱鐵軍等人眼裡,蘭武峰實在不具備成為一個合作伙伴的特徵,他太年輕,出國前沒有正經職業,出國又是偷逃出去的,這樣一個人,怎麼能讓人放心呢?
林振華也懶得去跟這些老人們解釋了,畢竟他也拿不出什麼特別過硬的證據來證明蘭武峰的人品。他的信心,只是來自於他自己與蘭武峰之間的感情。從企業經營的角度來說,僅憑一點私人感情就把這麼大一件事情交付出去,實在是太過於兒戲了。
不過,現在也沒有其他的方案可以選擇了,與其讓魯中機床廠廉價地落入rì商之手,還不如讓林振華去賭一賭蘭武峰的人品。更何況,即使謝、朱等人反對又能如何,蘭武峰怎麼做事,漢華重工是干預不了的。
公司管理層勉勉強強地點了頭,林振華立即與蘭武峰取得了聯絡。蘭武峰得到林振華的召喚,馬上扔下手頭的事情,從緬甸飛回國內,聽從林振華的調遣。
註冊美國公司的事情,最終是由香港的錢元平律師去辦的。公司的名稱叫作H&;H,看起來很有點洋味,其實就是“漢華”二字的拼音縮寫。公司法人代表自然是由蘭武峰擔任的,但背後的大股東卻是林振華自己。這家公司未來將有可能要承擔大量類似的業務,為了避免夜長夢多,林振華必須在法律上把公司的控制權拿在自己手上。
除了林振華和蘭武峰之外,這個公司還有一個股東,那就是美國斯皮舍爾公司的亞洲區經理福特,這位仁兄與林振華已經有七八年的交情,林振華對他的為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