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他改投其他影視公司。
“別、別,我籤,我馬上籤!”
歐慶和一聽對方有取消合作的意向,頓時慌神,連忙答應。
要知道他才拒絕了張思雅,要是再拒絕這個莫總,那這十萬塊就要泡湯了。
改投其他公司?
拜託,且不說中間會浪費多少時間,萬一沒有第三家公司看上他的劇本怎麼辦?
這可是十萬塊啊,又不是十塊錢,由不得他不猶豫!
莫總:“行,決定好的話,我把電子版合同簽發給你,有什麼不懂的可以問我。列印簽好直接按我說的地址發過來,到時候我這邊收到合同確定沒問題,公司財務自然會給你打錢。”
“好的好的。”
歐慶和忙不迭答應,心裡鬆口氣的同時,更是美滋滋。
他已經開始幻想,等自己的劇本拍成電影,放上大熒幕,到時自己會是何等的風光!
等自己成了大編劇,潛規則什麼的,也會有的吧?
嘎嘎嘎嘎~
雖然直接合同簽字發過去是有些風險,但想想起航這些網站簽約流程也差不多,遂放下心來。
……
讓張思雅比較滿意的是,《朝陽警風》這個編劇作者經過慎重考慮後,最後同意合作,決定以八萬塊的價格將劇本賣給公司。
總算有些收穫,張思雅大鬆口氣。
“如果不方便,我們公司這邊可以派人過去,和您當面簽字,由律師現場公證。”針對林國明提出的簽約問題,張思雅給予肯定回覆。
林國明眼睛一亮:“那敢情好。我在鵬城華強東這邊上班,方便派人過來嗎?”
“可以的,另外麻煩登記下個人資訊,作為公司備案,稍後會有工作人員聯絡您。”
張思雅回覆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