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2 / 4)

小說:異空幻錄 作者:精靈王

不神奇也並不全部都是神秘莫測的。”長老看著因能接觸魔法而興奮不已的我,不由得笑了起來。

“是麼?”我有些不相信的反問長老。

“的確如此,其實你之所以覺得它神秘莫測、變化多端,只不過是被其效果所矇騙罷了。其實就其本質而言,與你的武技並沒有什麼區別,只不過是媒介與運用方法不同罷了。”

“……”

“不要懷疑,聽我告訴你。之所以說相似,是因為雖然魔法和武技,一個是精神上的代表,一個則是物質的代表,不過那不過只是人們因其使用媒介和使用方法來對其區分,但是排除這些,從原理來看它們就沒有什麼不同了。武技你已經大致瞭解,是透過各種武器將自身的體能借由某些技巧來發揮出來;魔法則藉由的不是武器,而是身體外的各種魔法能量,將其吸收到體內,再透過冥想將它們以某種技巧釋放出去。”

“啊,原來是將魔法能量作為好象武器一樣發揮,怪不得您說魔法和武技是類似的。”

“的確如此,你的領悟能力確實很高,不過卻也並非如此簡單。”

“長老請說。”

“當初這個大陸的形成是因為魔法的緣故,因此大陸上遍佈著元素能量,依據性質不同主要分為“火”、“風”、“水”、“土”、“光”、“暗”,此外還有一種較為特殊的能量元素,因為對其性質還並不瞭解,因此暫時稱之為“無”元素,暫不予考慮。

魔法師想要使用魔法大多是要依靠以上這些外部元素能量,但是依靠人本身幾乎無法使用這些元素能量,因為我們無法與這些元素進行溝通,所以即使能吸收它們卻也不能使它們按照自己的意願以某種形式發揮出來。因此古代的先人們想到了與元素精靈使訂契約的方法,這種元素精靈使並不是指的大陸上的精靈族中的那些魔法使,而是本身也是元素能量,但是屬於掌管元素能量的上位精靈,透過與它們訂立契約,可以獲得使用元素能量的權力。

當然,這些精靈們會提出一些條件,不過因為它們的行為準則與我們並不相同,所以通常只是要信奉它們等沒有實際意義的條件,即使違背了也可以繼續使用。在得到了支配元素能量的權利後,就是吸收能量以及透過技巧來以某種方式釋放它們。這便是魔法了。”

長老說到這裡停了下來,似乎想看看我是否有聽明白他所講的這些。於是,我也就接道:

“長老,那麼魔法簡單來說就是先要訂契約,接下來是冥想,最後是釋放,是麼?”

“是的,你能明白就太好了。那麼接下來,我來詳細說一說具體的做法。先說訂立契約。與精靈使訂立契約,首先就要與它們溝通,雖然我們看不見它們,不過其實它們就在我們的周圍。

不同於能量元素,精靈是有自己的意識的,當你集中你的精神去感應某種性質的元素能量時,只要達到了某種程度,精靈們就會感受到你的資訊,自動來找你與你溝通,這時你便可以與它們訂立契約。但是,對於這之前的感應能力卻是因人而異,很多人之所以沒有使用魔法的能力,就是因為他們始終無法感應到能量的存在,也就無法與精靈使們訂立契約。

比如說,如果你要想與水精靈訂立契約,那麼你只要集中精神想著水元素,當然不是隻想著這三個字就可以了,而是用心去感受水元素的能量,這是無法用語言來表達的,每個人對元素的感受都有不同,能否成功只有依靠自己了。

通常來說,定契約的能力是評判一個人是否有魔法潛質的基本標誌。”

頓了頓,長老繼續道:“訂立契約之後,你便可以自由的使用魔法能量了,這便是魔法的主體了。這裡要牽扯到一個很常用的名詞——‘魔力’。”

“魔——力!”我不由得口中重複著這個充滿神秘色彩的詞彙。

“對,魔力。這裡它包含了三層意思,

一、吸收魔法能量的總量;

二、單位時間內元素能量的吸收率;

三、自身承受魔法的能力,即魔法耐力。

第一點不必多說,除去大型法術,大多小的法術如照明術、火矢等,都並不需要太多能量就可以實現,因此通常魔法師們都會在自身容納少許的元素能量來方便自己更快的施用法術。因此自身容納的魔法能量越多,相對的也就能夠使用更多的法術。

第二點則是當魔法師要施用大型法術,或者所施用的法術所需要的相應性質的魔法能量自身沒有的話,則必須依靠吸收外界的元素能量。這裡指的吸收率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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