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六章 約歌(2 / 2)

家了。

“今天上班時候,在公司樓下被人認出來了,還有人找我要簽名跟合影呢。”李婉晴有點小得意。

之前雖然也曾有過這樣的事,但不會像這次這麼反響熱烈。

這回是真的一夜爆紅了,名氣都不是同一個檔次的。

張思雅則說:“很多人打電話來說想找你約歌,我沒敢替你答應,就說你很忙,只能幫忙轉達,成不成不知道。”

趙謙略顯詫異,不過又在情理之中。

李婉晴一整張專輯都是出自他的手筆,一夜間紅遍大江南北,只要眼睛不瞎,都能看到他趙謙的名字,作詞作曲編曲都是他,有人想約歌也是正常。

不過要是那麼輕易答應,未免太便宜他們了。

趙謙想想,就說:“幫我推掉吧,說我最近沒空,要忙其他事,不過如果以後我有新歌,會優先考慮他們的。”

歌曲這種東西,自己都不夠用呢,哪裡還會賣給別人。

如果有需要,拿來做人情倒是不錯。

李婉晴看過來,好奇問:“以後真的打算賣歌呀?”

“為什麼不賣?”

趙謙聳聳肩:“一首歌能賣個十幾二十萬,太賺錢了,怎麼看都比辛辛苦苦碼字划算!”

說是這樣說,但真讓他放棄網文,去當什麼音樂製作人,他是不喜歡的。

畢竟,自己對網文是愛得深切啊!

不過嘛,把“寫”歌當做興趣愛好,偶爾往娛樂圈裡湊下熱鬧還是可以的。

很多人都覺得娛樂圈太髒、太可怕,經常各種醜聞。

只因為娛樂圈內都是公眾人物,他們的生活工作點滴,都會被無限放大,所以才會讓全國上下時時刻刻都看到。

其實說真的,哪個行業沒有點齷蹉事?

就連某知名高校,也被爆出過論文造假、女學生遭導師猥褻、評職稱內幕等負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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