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的時候,才依依不捨的分開。他們各自回家後,又繼續保持著簡訊往來。
他們聊著聊著,莫莉忽然發一條簡訊來說這樣子每天開房間幽會實在太浪費了,完全沒有必要。不如他們倆一起去租個好一點的房子,再花點錢布置一下,以後就可以過同居生活了。就算她在那裡不能過夜,至少也能有個安全舒適的地方,好好享受跟陳哲在一起的每一刻時間。
另外她又問陳哲現在租的那破房子什麼時候到期?那種地方又哪裡是人住的?除了一張床就什麼都沒有,趕緊換了。
看著這條簡訊陳哲啞然失笑,心想莫莉還真是會打算哪,連以後偷情場所都固定下來了。不過再想想也有道理,雖說那種情人旅館開一間房的價錢也不算貴,不過每天都開,還是吃不消的。有這些錢去開房,還不如去租一個房子呢。
再說了,陳哲現在租的小破樓也確實快到期了。他是今年七月份回來的,當時預付了半年的房租。如今都已經是十二月份,算一算時間,這個月底就要到期。而現在的陳哲,已經不是當時他剛剛偷渡回來時窮困潦倒的狀況了。有了固定的工作後,幾個月下來他也有了一定的積蓄。租一間好點的房子,也不是承受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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