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部分(1 / 4)

小說:心 劍 奇 情 錄 作者:溜溜

一個老僕,相依為命,我們……兄妹間有了深厚的感情。不過,我們那時的感情是界於兄妹之情。我十四歲那年,父親從外面帶回三個弟子,就是石金、黃木、紫火。我們五個人一塊兒習武、玩樂,渡過了一段美好光陰。後來,我發現,紫火愛上了蒼哥。我害怕紫火把蒼哥奪走,就有意無意地、更頻繁地與蒼哥在一起。漸漸地,我發覺自己對蒼哥的感情有了變化,紫火與蒼哥相處的時候,我竟會心生妒意。當我明白,我已經……已經愛上了蒼哥時,心中惶恐不安,於是,我離家出走……”

師父接著道:“其實,我心中沒有紫火師妹。劉若風,當我感受到星妹的愛意時,也是六神無主,既興奮又害怕,惶惶不可終日。星妹失蹤後,家父令我們分頭尋找。唉!也許是天意,我本來不想自己找到星妹,就往深山裡走,可偏偏讓我遇到了……你師孃!當時,是五月天,我看見她的時候,她……”師父打住了。

師孃:“蒼哥,這麼多年了,還有什麼不能說?”

師父:“是啊,我們不用再懼怕什麼。當時,星妹正在山泉中沐浴,我看到了她的*,情難自已地靠近了她。雖然當時我們什麼都不顧了,可是事後又深深地自責,悔恨!回家之後,我們儘量避不相見。數年之中,我們不曾再有過親密的接觸,各自專心於武學。那一年,就是武林大會後,家父為我向紫火師妹提婚,我答應了。與紫火成婚前,我約星妹相見,勸她忘掉過去,另尋所愛。星妹雖然不捨,也只得忍痛接受。誰料,就在我們兄妹擁別時,黃木和紫火突然出現,將我們扭送到家父面前。事已如此,我們無論承不承認以前的事,都已身敗名裂,所以,我們坦承了一切!家父盛怒之下,想殺了我們,終又下不了手,便令我們深藏這地窟中,不得以真面示人,不得見天日!家父著令黃木和紫火嚴守秘密,不得將我與星妹的事外洩……”

劉若風能夠確定,師父師孃皆無虛言。他想,師父師孃所為雖不合俗禮,卻也算是情之所至,並非那麼不堪。他暗中為自己救下了師父師孃而慶幸。“師父師孃,據弟子所知,黃木暗戀紫火,所以要阻止紫火與師父成婚。紫火嫁與東州王之後,黃木還將紫火所生的孩子偷出來,送給了乞丐。”

師父冷笑:“哼哼!他費盡心機,還是得不到紫火!好了,小子,我兄妹再次感謝你!時間不早,你去休息吧。對了,你不用再住囚室,就住青山的房間吧。”

劉若風想趁機解決煙芸的事,便道:“師父、師孃,你們不用謝我,那會折煞弟子!只求師父師孃能夠讓煙芸……”

豈料,不待劉若風話說完,師父就斷喝:“不行!一碼事了一碼事,你若想拿對我們的救命之恩來要挾我們,死小子,哼!你就想錯了!”

劉若風感到,似乎又墜入了無底的寒窟。

第三十四章 心劍無形

師孃見劉若風失落的樣子,心有不忍,向他解釋:“劉若風,這不是我們知恩不報,這是家父定下的規矩。家父把我們送入幽冥城時,這裡只有我們兩人,食物用具是由家父定期派人送進來。後來,家父先後送來五個孤兒,讓我們調教,就是青山、芸兒這五名弟子。家父定下嚴規,這些弟子也不能離開地窟,他們長大後,不準與外人通婚。”

劉若風聽出了破綻:“幽冥二使在外面活動,不是已經打破了‘不能離開地窟’的規定嗎?‘不能與外人通婚’這一條,又有什麼不可打破呢?”

師父:“這是兩碼事兒!離開地窟,那是不得已。因為十多年前,家父不知什麼緣故,突然停止了給我們輸送食物,為了不被餓死,我們只得派已成年的青山出去想辦法。剛開始,日子很艱難。後來,我們想,既然世人容不下我們,我們何必再循規蹈矩?我們要讓世人難堪,揭穿世人的假面!於是,我們正式以幽冥城的名義,接納那些不為世人所容或者避難的人們,然後把他們派出去,專門打探各門各派、世家大族中那些見不得光的事情,以此要挾、敲榨錢物,為我所用。這才有了幽冥城今日的局面!”

劉若風現在才明白,幽冥二使的“臭名”是怎麼來的,也明白了人們為什麼痛恨幽冥二使卻又不敢對他二人下死手的原因,那是因為害怕自家的醜事曝光!他想了想,又找到一個理由:“師父,師孃,幽冥城在外的運作全靠幽冥二使,但是現在青山已離去,如果再限制煙芸出城,那麼城中將何以為繼?請求師父師孃放過煙芸,讓她在外面繼續為幽冥城辦事,必要時,弟子統領下的魔神教也可助她一臂之力!”

師父:“哼!你別提魔神教,四魔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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