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宇市長啊,聽說那個鬧事者的父親,是富江縣的一個企業家,對富江縣的經濟發展,還是有一定貢獻的,這個人,聽下面的人講,為人還不錯。這次他的兒惹了事後,他的態度還是很端正的,你看這事,是不是讓公安局盡處理一下,當然,被砸爛的車和被打傷的人,這經濟賠償還是應該的,如果沒有其他什麼大的問題,是不是可以把人放了?”吳獻中終還是把自己想說的話說了出來。
從內心出發,他也對這蒙放一夥的所作所為很反感,對於蒙放被市公安局帶回市裡,從某種角度說,他心裡還感到很痛。只是他作為市委書記,自然要以整個富連市的社會穩定大局為重,而且昨天下午,富江縣委書記戴望汪,親自到自己的辦公室來替蒙天明的兒蒙放說情,並委婉地表示,蒙家願意出錢對受害者進行賠償。戴望江說這蒙天明對縣裡的經濟發展,貢獻很大,而且也很支援富江縣政府的工作,對於這樣一個有社會責任感的企業家,還是應該給予適當的照顧,當然,必要的教訓還是應該的。
所以,他昨天晚上想了很久,還是決定先找劉思宇談一下,不然的話,如果自己直接命令市公安局放人,就算劉思宇迫於自己這個市委書記的權威,不說什麼,也會對今後的工作造成影響。
劉思宇聽到吳書記這樣說,立即就明白,有人已找到吳書記了,既然吳書記已這樣說了,他自然不會去明確反對。
“吳書記,你說的這個事啊,我聽了市公安局的彙報,情況也基本清楚了,不過,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