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部分(2 / 4)

小說:時尚新貴 作者:莫莫言

話也打不通,你這個電話還是我輾轉找到了羅珊妮才要來的。怎麼都一年多沒見你啊?我跟穆飛、丁小東、師中玉、王小海他們幾個還都聯絡著呢。唯獨跟你一年多了沒聯絡。

沒有。怎麼會?我們可是在一起曾經奮戰過的兄弟,我怎麼會忘記了你們。這一年,這一年,其實我哪兒也沒有去,一直待在北京呢。

金剛:怎麼了?退隱了?

齊夢:沒有。就是我腦袋小,想不開,到如今方才頓悟。

金剛:出家了,當和尚了?

我靠!你少給我扯淡。什麼出家?我現在馬上就要上班了。

金剛:上什麼班啊?

齊夢:在時尚雜誌社當編輯啊。下週一就正式上班了。

金剛:當什麼編輯啊?

齊夢:唉,一言難盡,我現在跟你說不清楚。

金剛:這樣吧,你到我這裡來一下。咱哥倆許久不見,我請你喝酒、玩女人。

齊夢:少扯淡啊!當年的全國大學生散打聯賽,你好歹也是一個八十公斤級散打王,怎麼說的話這麼沒水平啊。

金剛:八十公斤級散打王又怎麼樣,現在還不是給人家當保鏢?

齊夢:你當保鏢了!我靠混的可以啊,有沒有配槍?

金剛:有啊。不過,我配的這個槍只對女人有用。哈哈哈哈。

齊夢:少給我扯淡。我給你說正經的呢。你給誰當保鏢啊?很危險吧。

金剛:就北京一夜總會老闆。你今天晚上趕緊過來吧,我正好有空,咱倆聊聊。

齊夢:你在哪兒?

金剛:昌平區。你打車過來,到火鳳凰夜總會,到了給我打這個電話。我給你一個半小時的時間趕過來。

齊夢:我暈,現在?

金剛:對,就是現在。一年多沒見了,我好想見見你,說說話。趕緊的,別磨磨蹭蹭的。

齊夢:好吧。我也很想見你,不過我敢肯定你還是死性沒改。

【火鳳凰夜總會,夜,外】

金剛:終於又見到你了,齊夢乖乖,長大了,變老了。

齊夢(打了金剛一拳):嘿,許久不餵你老拳,你皮癢癢了是吧。

金剛:你怎麼現在才到。

齊夢:這不堵車嗎?

金剛:趕緊進來吧。包間都訂好了。

【火鳳凰夜總會,夜,內】

齊夢:金剛,這個金碧輝煌的夜總會就是你們老闆的?

金剛:是啊。我給他當保鏢都快七八個月了。平時輕鬆的要死,七八個月了一點鳥事兒都沒有,也就算是在這個火鳳凰夜總會里兼職保安隊長還做了許多的事情。我每個月算是從老頭那裡白拿兩萬多塊錢。

齊夢(使勁一拍他的肩膀):行啊,蠍子王,現在都月薪兩萬了。

金剛:唉,別廢話了。我在裡面要了一個包間,準備了一頓豐盛的晚餐,全是粵港名菜。

齊夢:你這麼熱情的招待我,不會是有什麼事情求我吧。

金剛:放心吧,我不會問你借錢的。說實話,齊夢,你瘦了很多。最近還堅持每天練拳嗎?

齊夢:我也就靠這點愛好活下去了。

(金剛突然從懷中口袋裡拿出了一副墨鏡來,對著齊夢揚了揚)

金剛:兄弟知道你愛好收藏眼鏡。這幅眼鏡是我千方百計弄到手的。是任達華戴過的一副眼鏡,便宜你小子了。

齊夢:真的假的?這是任達華戴過的眼鏡?

金剛:我騙你幹什麼?確實是任達華戴過的。我知道你愛收集眼鏡,所以特意給你預備的。

齊夢(欣喜地):太謝謝你了。

金剛:不用謝。不過,你能告訴我柳圓圓的電話號碼嗎?

齊夢(異樣的眼神):原來你小子果然沒安什麼好心啊你。

【地鐵站,日,外】

到到處處都是上班的人。

打扮齊楚、整潔的齊夢走在上班一族的人群之中。

【時尚新貴雜誌社,日,內】

前臺小姐(一指編輯部):這裡就是編輯部,請你進去報到吧。

齊夢(走進編輯部):你好,我是新來的助理編輯,請問。。。。。。

編輯甲:請去主編室。

齊夢:呃,打擾了,謝謝。

齊夢一個人走到了主編室門外,見裡面還有三四個人在辦公,於是敲了敲門。

副主編辛巖:請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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