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錯。
是啊,他當然心情不錯了。她在心裡酸溜溜地想。住在這種全部的人都把他當神一樣侍奉的大樓,他當然是如魚得水,快樂得不得了。
只要一想起他現在也許滿臉含笑地彈著鋼琴,就讓元秀娟心裡不爽的泡泡愈冒愈多……愈冒愈多……
“該死!”她一手扯過被子,緊緊地矇住頭。“姓凌的死傢伙!你給我記住!總有一天我一定會報這個仇,而且是加倍!”
有句俗話說的好:有仇不報,非君子。
雖然也有另外一句話說,君子報仇,三年不晚。但對元秀娟而言,如果要報仇的話,當然是愈快愈好;時間拖得久了,那痛快的感覺也就沒有那麼強烈了。
她走出門,瞪著對面緊閉的大門,再看向外頭排列整齊的各式男鞋。方才魔音傳腦的痛苦仍然記憶猶新,情緒也仍然還在爆發邊緣。此時此刻,任何有關於那個男人的東西都足以讓她火冒三丈。
真的、真的、真的很想把他的東西砸爛啊……她深吸一口氣,壓下心中這不太正派的想法。
不管怎麼說,我們都不應該自貶格調去和這種人一般見識。如果有任何不滿,大可以正面交鋒,私下破壞這種事太小人了……
她抬頭左顧右盼,確定沒有人看見之後,馬上一個箭步衝上前,橫腿一掃,把那一排鞋子往旁邊掃去,再狠狠踩個幾下。
終究,她還是向心中的小惡魔投降了。
為了讓自己的良心好過一點,她喃喃安慰自己:“這是他應得的,我只不過是替天行道而已。”
她又狠狠地踩了其中看來最貴的那一雙球鞋,接著心滿意足地笑了。
發洩過後,確定四下無人,她連忙火速逃離作案現場。
帶著報復過後的好心情,她哼著歌去上班,一整天裡心情好得不得了,直到下班回家,唇邊的笑意始終拂不去。
“元小姐。”老伯一見到她,忙叫她過去,從抽屜裡拿出一個黑色皮夾遞給她。“這是凌先生的皮夾。上回他到附近的餐館吃飯的時候,遺落在那邊忘了拿的。麻煩你上去時,順道拿給他。”
她一聽是凌偉的東西,馬上回絕。
“這種東西你還是交給他本人比較保險,而且我和他……不是很熟。”這是比較客氣的說法,事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