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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華陰市的《華山報》以“五方鄉迅速處理一起毆打計 生幹部事件”為題報道了這次打架的結局:“……為了維護國策的尊嚴,為今後計劃生育工作鋪平道路,現已將董生鑫父子毆打計生幹部一案交由公安機關查處。對 董的二兒子董某行政拘留15日……”

事情並未就此結束。董生鑫告訴記者:歐洲的名言說,老百姓的房子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但五方鄉的官員們卻拆了我的房子。8月28日,派出所通知我 去談話,五方鄉政府出動40餘人以違反計劃生育為名將我家的房子夷為平地。董生鑫說到這樣一個情節:鄉政府一干部事後為了強調自己的做法正確,還對董說, 拆了你的房子又怎樣,拆前就給市委某某領導彙報了的……

1998年9月4日,陝西的《華商報》報道了強拆房屋一事。當月的23日,該報的一則訊息又這樣披露了官方對此事的態度:

“……毀房後,五方鄉政府曾就其作法向華陰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出了一份《情況反映》,其中談到對董採取強制措施:‘強行搬運董家財物30件(部),現 金560元,拆毀房屋二間,毀壞瓦房三間’。並認為‘鄉政府對其採取強制措施是正確的,維護了法紀尊嚴,聲張了正義’。

“儘管如此,在9月10日晚召開的華陰市政府市長辦公會上,這種作法仍被認為‘應應引起高度重視,認真對待,嚴肅處理’。該會議紀要的第四條指出:鄉政府 的強制措施在執行中欠妥,行為過激,應予以批評和糾正。糾正的具體做法是,‘由市物價局對董生鑫房屋損失情況進行評估,賠償問題由市政府行政複議辦公室協 調處理’……”

對市政府表現出的姿態,社會反應冷淡。一位知情說,這完全是以裝腔作勢的姿態掩人耳目。華陰市原政法委書記李集新談到此事時打比喻說:“這是貓哭耗子。” 老書記認為:五方鄉的行為事前是得到市裡個別領導認可的,見事情鬧大了,就出個會議紀要來表示姿態,洗清自己……

也許是深知事件背後的內幕或缺乏證據,絕大多數華陰人只能靜觀事態動向,連像李集新這樣老資格的領導幹部也沒敢站出來替董生鑫“出頭”。他說,當時,我們 只能暗中同情像董生鑫這樣的移民。

也有膽子大的。華陰市高階律師劉君臣表示:自己願免費替董家打這場官司。這場官司打到1999年6月30日才“打”出了一份“華陰市法院行政判決書”。這 份判決主要作了五項判決:

一、五方鄉政府對董生鑫實施扣押財務,拆毀房屋的具體行政行為違法;

二、五方鄉政府應返還董生鑫被扣押的現金560元,並賠償三輪車輪胎一隻等物品價值733元;

三、五方鄉政府賠償董生鑫房屋損失共計3。2萬元;

四、五方鄉政府賠償董生鑫因此事而產生的交通費、列印費共計2700元……

第八章 輿論風暴

53、“內參太溫柔”

媒體最早把關注的目光投向“三門峽庫區問題”是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期,如今,我們能看到那時媒體關注留下的“記憶”幾乎都是以《內參》的方式出現的。國內的 主流媒體《人民日報》、《新華社》、《經濟日報》、《工人日報》、《農民日報》幾乎都針對三門峽庫區的問題發過《內參》。

那時,媒體對“庫區問題”還處於一個觀察、瞭解、認識階段,對其中的是是非非知之甚少,隨著觀察、瞭解的深入,當發現庫區那些令他們目瞪口呆的問題的確存 在時,記者們竟不敢相信這是真的。某報一位記者講述他當初的驚訝和憤怒時說:“真不敢相信,移民的日子水深火熱,管移民的官員竟敢拿移民的救命錢去投資, 去借給私人,去任意揮霍。移民無地可種,官員們卻把安置移民的‘富餘土地’拿去出租牟利!”

驚訝和憤怒之餘,辦報的“政治家”們和新聞紀律極強的記者們並沒有也不敢把“問題”捅出去,他們以一種審慎的態度思考著庫區的問題——畢竟是建國之初敬愛 的領袖們在沒有經驗、沒有資金、沒有準備的情況下犯的一個低階錯誤,沒有他們弄出的這麼一檔子遺留問題,庫區的官員們就是想亂搞也沒有機會,如今,他們的 “問題”再多,他們再怎麼對不起移民,但畢竟是“家醜”,家醜不可外揚,怎麼好把因國家領導人之錯而導致的官員“問題”都披露出去,讓那些亡我之心不死的 高鼻樑、藍眼睛、黃頭髮們貽笑大方?

媒體及其記者都不約而同地想透過某種渠道既妥善解決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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