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理,婆說婆有理,要加標點,怕是爭議多多。但《范陽經辯錄》的幾個當事人除了陸蒙半途離開,其他眾人都參與了點校。這句讀之事,盧鴻就直接提了出來,言道在排版時,要將標點直接排印在書上。此舉倒是毫無爭議,《范陽經辯錄》也成了有史以來第一部自標句讀的書籍。
此外《范陽經辯錄》的印數也大大超出了《玄壇講經錄》。本來盧祖安等人意思是,考慮到上次《玄壇講經錄》求者眾多的局面,此次經辯印數翻一番,整印一千套。眾人覺得這個數目已經是非常之大了,但盧鴻想不也不想便一口否掉了。他說出來的數字嚇了眾人一跳,居然是三千套。
盧祖安等人當然相信三千套也有人要,但問題是三千套的成本不是個小數,而且盧家也用不了這麼多。那紙和墨因為採用的還是檀皮熟紙和普通松煙,價格不低;雖然要買這書的人肯定是少不了,但是范陽盧家總不能擺攤賣書去吧?
盧鴻站在眾人面前,如同一個傳銷講師般,以一種極為誘人的口氣,給這些經學名宿們上了一堂極為生動的洗腦課。
“適才爹爹所言,自然有理。只是成本再高,難道能高過儒家大義的推廣重任麼?我輩治學之人,便要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雖身百死而莫悔。試想天下學子,對經辯無不心嚮往之,翹首以待,若大旱之望雲霓。我等怎可因區區輜銖小利,傷了天下士子之心…”
“范陽盧家自然不能行那賈書逐利之事,更不可以贈書之法,為賈名之行!我世家之位,豈是名、利可以汙濁的。但此次經辯出版之事,盧家早已全權委託奚家印書坊印製發行,其性質為公眾作品,授權狀態為A級簽約…奚家印書坊,一向著眼於經學,雅創文具,向執天下文房之牛耳。此次能宣揚教化,宏大經義之事,奚家書坊也是義不容辭,自創版、印製、裝幀、出版等事,一體承擔,盧家概不過問,以求公正…”
“經辯印刷後,奚家將免費提供給盧家五百冊作為饋贈眾大世家的禮品,其餘經辯將上市公開發行。發行的目的,主要是考慮到各界對經辯的極度需求,滿足眾多學子追求真理探尋經義的強烈願望。上次《玄壇講經錄》印製後,市面上大量出現了偽劣的盜版書籍,不僅擾亂了文化市場,敗壞了正版書的榮譽,更嚴重地挫傷了讀者的學習熱情,甚至對相當一部分學子的學業形成了誤導,對傳統的、正確的經義造成了曲解,造成了非常壞的影響。因此這一次經辯公開上市,決不是為了追逐利益或名望,而是為了打擊盜版,宏揚正氣,讓廣大莘莘學子能有自己喜愛的書可以讀,進一步普及經學知識,推動文化事業的不斷發展…”
盧鴻在中間說得滔滔不絕,一眾經學名宿聽得兩眼圓睜,點頭不迭。到最後,如果不是盧鴻以循序漸進、過猶不及等理由相勸,一眾熱血沸騰的文化事業先行者,差點要求奚老大直接印一萬套出來,嚇得奚老大直冒冷汗。
要說最佩服盧鴻的,只怕就是奚老大了。盧鴻這一套給幾位經學名宿講來,自然是極盡煽動誘惑之能事,但奚老大畢竟是在商場中混了半輩子的人,哪還不知道盧鴻講了半天大義背後的目的。他自然知道盧鴻看不上賣書的那幾個錢,要多印出來委託給自己賣,還是補償自己在紙墨硯石等方面的巨大投入罷了。
其實盧鴻想的,遠不止奚老大猜的這麼簡單。文化是大業不錯,但如果做大業是賠錢的買賣的話,這大業十有**倒是開展不下去的。盧鴻要想經會和書院建起來並發展下去,再進一步把自己心中的想法實現,甚至把整體大唐的文化事業推動起來,就必須做個樣板告訴眾人,這個大業是不賠錢,甚至是可以掙大錢的。
他自己雖然不覺得缺錢,但總不能讓和自己一起做這項事業的人賠錢。
其後他又隨便給奚老大出了幾個“歪點子”,更是讓奚老大佩服得五體投地。
第二十三章 最簡單的營銷
盧鴻這幾個賣書的點子,也都是非常簡單的,但卻極為實用。
第一是奚家印書坊自己不建銷售網點,直接選擇幾家書坊為代理進行銷售。此舉一來可以最快的鋪開網路,節約成本。二是可以擺脫謀利之名,把求利的黑鍋讓這幾家代理來背。當然選擇代理的裝標、簽約、保密、結算等密訣盧鴻只是簡單一提,全由奚老大自行領會。
第二是將書分為精製和普通兩種。其中免費提供給盧家的一部分書籍,內容和其他的並無分別,但封面卻略有不同。
雖然書是活字印刷的,但封面由於題字是孔穎達的手跡,因此依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