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3 / 4)

可還是離不開自己的媽媽。婆婆笑了笑,不以為然,還說等我自己做媽媽就知道了。小姑聽到了,跑了過來,叫我不要挑撥離間。

最近公婆的房子要拆遷了,於是我和丈夫商量,讓兩位老人在我家過渡,不料,小姑居然開始每天到我家安營紮寨,白吃白喝不說,還把朋友叫到我家,讓我做主廚招待。我簡直成了小姑子的女傭……

我忍不住向丈夫抱怨,可丈夫永遠拿“你是做嫂子的,要照顧妹妹,讓著妹妹”來勸我。可是面對這樣的小姑,我快“忍讓”不下去了……

古人有首詩:三日入廚下,洗手作羹湯。未諳姑食性,先譴小姑嘗。大意是新嫁入夫家,不太明白婆婆脾性及喜好,心中忐忑,想做羹湯給婆婆品嚐,藉口讓小姑先試試口味,向小姑瞭解一二。因為婆媳、姑嫂關係的好壞,直接影響到以後的生活,做好羹湯,期待得到婆婆和小姑的讚賞,為以後的生活打好基礎。

玩轉你們背後的“娘子軍團”(2)

大姑也好,小姑也罷,都是姑,都是丈夫的姐姐或是妹妹。這些關係深深影響著女人。無論小姑是否嫁了出去,女人要謹記,她永遠是這個家的成員之一,永遠是你丈夫的妹妹或姐姐、婆婆的女兒,他們之間的同胞情、血肉情都是無法取代的。她從小就在你婆婆懷裡撒嬌,長大後還是。哪怕你看不過去,也無法改變這種事實。

因此,面對那類刁蠻任性的小姑,女人要做到兩點:

一,要有自己獨立的經濟基礎和生活空間,一定要做得比你的小姑優秀,否則她骨子裡會輕視你,覺得你配不上她的哥哥。

二,樹立自己的權威。不要像上面故事裡那個女人一樣,一味地忍氣吞聲。作為家裡的女主人,你有權決定自己的生活。

當然,發生直接衝突不好,最好是恩威並重,一方面幫小姑解決一些事,為她買些喜歡的東西;另一方面適當嚴厲,讓她明白你才是真正的女主人,是她哥哥的女人,也是她的嫂子。

總而言之,女人可以忍讓,可以想辦法解決。但是,請不要將大姑小姑,當成你自己的親姐妹,就像婆婆永遠不會是你的親媽一樣。

小云如是說

女人要謹記如果缺少血緣這個紐帶,丈夫的姐妹永遠不是你的親姐妹。

第2節 “婆說婆有理”定律

文英在結婚的當天,就和婆婆鬧了矛盾。按她們當地的風俗,女方嫁過去,要有孃家人陪嫁過去,這叫“送親”。文英家的親戚不少,去了一大堆,大概有五六十人。送親的人第三天才走,這三天內,吃喝住都由男家安排。

結果可想而知,婆婆因為媳婦家來人太多,拉長了臉,光是宴席就為他們擺了六桌。住宿上的安排則找了個空房子打地鋪。

文英家那邊覺得男方家對她家實在有點不尊重,讓他們睡地鋪。而當時的情況是,男方家自己的親友也住不下,招待所安排滿了,經濟情況也不允許他們再安排五六十個人去住賓館或是酒店。

這事後來就是成了文英和婆婆吵架的一個導火索,時常讓婆媳兩人提在嘴裡。文英的丈夫是個典型的孝子,凡事向著他媽,若確實是母親的錯,他就說:“那是我媽,你讓我怎麼辦?”或是“那是我媽,你不知道讓著她一些?你到底要我把我媽怎麼樣?”

文英有時也想和婆婆搞好關係,可是不論她怎麼做,婆婆都不領她的情。婆婆過生日,文英給她買了件精美的羊毛衫,花了好幾百塊。她讓丈夫把禮物轉交給婆婆。丈夫給了婆婆後,一句話也沒說。婆婆收下了,並不覺得是文英孝順。生日過後,婆婆隨手將羊毛衫送人了,她覺得樣式不適合自己。文英為此很不悅,婆婆也不高興了,對兒子說:“既然是送我的東西,那就屬於我的了。我認為不適合,當然有權處置。”

矛盾又結下了。

文英買了件衣服,回來穿著,隨便問了一下婆婆好看不?婆婆卻拉著臉走了。轉身,婆婆就和兒子說:“你這媳婦也太不會過日子了,她的衣服還少嗎?成天浪費錢。”

丈夫就把這話去和文英說了:“我媽說你太會花錢了,以後適可而止吧!”

文英聽了,臉又拉了下來:“我花自己的錢買衣服,管她什麼事?她什麼都要來干涉。”再說,這事婆婆不說,丈夫也沒覺得有什麼大不了,哪個女人不愛美?可婆婆一說,丈夫就會來指責她了。文英氣不過,質問丈夫:“你到底是向著你媽還是向著我?”

玩轉你們背後的“娘子軍團”(3)

結果,矛盾又激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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