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傑是非常理解的,再說了,和滾石合作愉快,也沒想過再和別的公司合作,也就一口氣統統答應下來。
不過接下來談到協議的時候麻煩來了,陳康傑還沒成年,也沒有身份證,不具有獨立籤合同的權利,必須得有監護人在場,而且滾石提出合同一簽五年,陳康傑只答應先簽兩年。
陳康傑在猶豫要不要告訴家裡面呢,如果告訴了,這些錢會被上交,自己不能隨心所欲的花,不告訴,合同籤不成。
歐陽震華也就這麼看著這個小傢伙在自己面前走來走去,似乎在思考什麼,他沒敢打擾,雖然年紀小,可是看他這氣度和驚人的才華,真的不能以常人的思維揣度之。
思考了一會,陳康傑終於想明白了問題的關鍵,自己掙錢不就是想讓家人過得好嘛,再說了,以後掙錢的機會和手段多的是,而且,錢給了家裡不代表自己想用錢的時候家裡就不給啊。
為了保險起見,陳康傑還是多問了一個問題。
“先前的這五首歌的錢你帶來了嗎?”
“帶來了啊,怎麼了?”
歐陽震華不疑其他,隨口答道。
“一會你和我去我家,當著我爸媽的面簽訂協議,不過先前這五首歌的錢就別告訴我家裡了,你單獨給我得了,也就是說協議裡的版權費部分這五首歌除外”
陳康傑想弄個自己的小金庫,歐陽震華想了一會,答應了,反正錢都是要給出去的,給誰都一樣,只要完成了公司交代的任務就行,再說這小子也不是普通人,以後經常打交道的是自己,為公司穩住這麼個財神,想必公司也不會虧待自己。
晚上家裡人下班的下班,放學的放學,都全部回家了。正在客廳收拾準備吃完飯,看到陳康傑帶了一個陌生男人回來,一家人都有一些奇怪。
“爸爸,這位是香港來的歐陽震華先生,滾石唱片公司祖國地區的一位主管,他這次來是有點事情想和你們談”
陳康傑對陳啟剛首先介紹道。陳啟剛疑惑的和歐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