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部分(1 / 3)

世事難料啊,而我的選擇,都是與狼謀皮的話,當然是選比較能掌控的一邊。

心裡有了答案,其它的,便也不甚重要了,含笑拱手為禮:“總管大人,不送。”

看著那個拂袖而去的身影漸漸遠去,我心裡盤算開了。

既然已經決定的站列,有些事,便得早些謀劃才好。

第三卷 奮鬥 第九十一章 水落石出(還帳)

閃爵讀書 。shanjue。 更新時間:2008…9…17 9:54:03 本章字數:2972

次站在“明鏡高懸”的牌匾下,坐上的仍是那位青天風后面仍有那個呼吸聲,不過我已猜到知道是誰了,一切,似乎沒有什麼變化,但,也一切又似截然不同,無論是那位府尹而言,還是於我而言。

心態,決定一切,看著那個府尹大人及一干衙役們掩不住倦意的臉,和外面仍震天響卻直接被充耳不聞的鼓聲,我倒覺得早點把我的事了結了,對他們而言,似乎還是一種解脫。

只是該走的過場還是要走的。

畢竟,這案子被聖上關注了,所以,相關一干人等便不得不再一一過堂,以示公允。

哭哭喃喃的妻子,還是一干僕人小小廝相關人等若干,無一不是對好了口供似的,眾口一詞,稱他家老爺就是吃了知味齋的食物而死的。

絕無二話。

再次想著對著靈位下跪:“小民從來不認識死者的客戶上至王府御史,下至尋常百姓,客戶源之廣,沒必要為難一個小小史官,何況從來守著不入二門之規矩,從二門到飯餐那麼長的路,誰也不能保證會發什麼事

只此三條,雖說不足以脫罪,便絕對算得正理。

只是,再有理的事,若遇上不講理之人,而他的權大過你時,那有理便成沒理了。

所以,我這三條便輕輕被定為狡辯。非要我舉出自己清白的證據來。

從沒有這一刻懷念前世,前世外國地法律是隻是沒有證據證明你人罪。你便是無罪之人。而這兒,官府認為你有嫌疑,如果想證明你沒嫌疑,請舉證。

這一本末倒置,便是冰火兩重天了。

我人被關在裡面,怎麼能有證據,而外面才停下不久的鼓聲,也說明蕭府把此事做得非常乾淨。否則。無論凌烈還是赤蝶。早把禍首綁來換我了,還用得著這樣用疲勞站術拖時間嗎?

所以說,凡事有利有也弊。比如當下,三天太急,任是神探怕也難在蕭府強大的勢力下尋找也突破口。

所以,當衙役高聲唱報“平王到;然,那個府尹大人的臉色,便相應黑了幾分。

衛勉此刻穿的是我給錦衣坊設計的服飾之一,以我的專業地眼光來看,那傢伙倒是天生地模特架子,把那件休閒服裝地特色表露無疑,真不知是人為衣增色,還是衣為人增彩。

反正堂前那一個未亡人。俏寡婦皆一面低頭。一面忍不住拿眼角餘光偷偷救瞄著。所謂禍水,從來不單是指女子啊。

我卻是保持著口觀鼻,鼻觀心狀。絕不是目不斜視,就望著堂上空虛之處。不會做什麼上前攀關係,打招呼之類傻事,反正平王為什麼來這,我想上面那位肯定心知的。犯不著太落了痕跡去。

那傢伙看起來心情不錯,口口聲聲只說閒仍無聊,來旁聽的,讓這案子繼續審著。不用理他。

可這一尊王爺入在堂上,誰能把他給無視掉。

看那些衙役們左右搖擺的眼色便知道了。

那位府尹更是頭大,頭大之後,卻是一臉正氣:“本官正奉旨辦案中,還請殿下回避

好傢伙,搬出聖上來壓皇子,我是該為這位大人的急智和勇氣叫好呢,還是該為他拘一把同情淚。

衛逸那傢伙不受激:“這案子還是本王在宴上提及,聖下才下旨親審的,本王來看看有什麼不可以,你自審案,本王不會出聲的,就是來看看,免上父皇一時興起,問起這案子地後來,本王只能回個不知,就不好了

都是扯虎皮拿大旗的傢伙,看起來倒也棋鼓相當。

那位府尹大人卻仍強硬必有些瓜葛,所以,還請殿下避嫌的好

這話已是明顯的逐客令了。

衛逸臉色一變,似乎沒想到一個小小府尹敢如此大膽,當庭讓他下不來臺。那王爺的脾氣便要發作起來。

而我卻心知肚明,這傢伙絕對是鐵桿蕭黨,才會做這般破釜沉舟之舉。蕭黨的勢力,確也可跟這個一小小王爺相抗衡的。

卻被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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