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螢幕上,寫著四個醒目的“尋人啟事”四個大字,下面左側是張招娣的照片,右側則是寫著張招娣的名字,身高,一些比較顯眼的特徵及走失時所穿的衣服。在最下面一排寫了一行“如有知情者提供有效線索,或將張招娣帶回來的熱心群眾,家屬必有重金酬謝。”聯絡方式,錦繡留了招待所的電話和地址。
短短十秒鐘後,尋人啟事播放完畢,電視裡又開始播廣告。
杜娟看完之後,說到:“希望這尋人啟事有用吧。”
錦繡嘆了口氣:“但願有用吧。”
現在有電視的人家真的不多,多是機關單位裡的宿舍或者食堂才有。但凡電視一開,電視機下便坐了一圈的人。這尋人啟事一小時一播,能看到人也不在少數。
錦繡回了房間,梁瀟聽到動靜,驚醒過來,見錦繡進來,一下就從床上坐了起來。
扯著陣陣發疼的嗓子問到:“錦繡,怎麼樣了?有訊息了嗎?”
錦繡搖搖頭:“暫時還沒有,不過尋人啟事已經登出去了,或許很快便會有訊息了吧。”
梁瀟點點頭,說到:“登廣告一共花了多少錢?”
“將近一千。”
梁瀟說到:“錦繡,這錢,從我以後的工資里扣。”
錦繡搖頭:“姐,你說這些做什麼?我們是一家人,你出還是我出,不都一樣嗎?”
梁瀟很堅持:“若是別的事也就罷了,但這件事,必須由我來承擔。禍是我闖出來的,而且我是我媽的女兒,於情於理,這件事的責任都是我的。”
錦繡想了想,點點頭:“咱們一人一半吧。大姨雖然是你媽,但也是我的親人。姐,你別太自責了,這件事也不能全怪你。”
梁瀟本身就腫得嚇人的眼睛又有掉眼淚的趨勢。
錦繡趕緊說到:“姐,你不能再哭了,你這眼睛再哭只怕是要壞事的。廣告已經登了,派出所那邊也在不停地找,說不定等一會兒就有訊息了呢?”
梁瀟趕緊擦了擦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