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4 / 4)

小說:少年追命 作者:換裁判

了一點功夫。

他悟性高,雖是偷師,但也學得比雷家少爺好。

他也騰出點時間,在夫子雷輕教兩位少爺唸書的時候,他也識了不少字,讀了不少書。

他勤奮,所以比雷家兩位少爺加起來都覺得更多。

他天性好打不平,所以縱在流浪飄泊之際,遇不平事,總要插上一手。

溫約紅曾經告訴過他:“做一條頂天立地的漢子,就是要做頂天立地的事。我不是。我懶,好玩,就愛喝兩杯。所以我只做一個只求心安的人。如何心安?便是理得。無理不公的事,我就去評評理、說句公道話,必要時,仗三尺劍,管不平事;人,總是有所為、有所不為的。”

他記住了。

不過他的實力不甚足夠。

——為人打抱不平,常鬧得給人打,給人揍,還差些兒沒給官差“敉平”了。

幸好他的輕功上有天份。

他打不過人時,跑得總算還快。

他反正無父無母,無依無靠,也不大學好,偶然也偷(他偷的不是錢,不是女人,也不是東西),他偷的是酒或是吃的,所以在他少年時期,常給人追趕/打/捕/緝。

那時候,他做夢也沒想到有一天他會當上追緝兇徒要犯的捕頭——而且還是名動天下的神捕!

那時候,他很能跑,主要是因為:“逃”!

——而不是“追”。

直到有一天,他偷喝了人家辦喜事的酒,給六、七個夥計“追”出來打他。

他不敢還手。

——因為他知道是自己錯了。

他只敢跑。

——逃掉再說。

偏是這家。“飽食山莊”的家丁,都很有兩下子,他雖然能跑,但一下子還真是甩不掉。

這一下,他可真的跑出功力、跑出耐力、跑出天份來了。

好不容易,仗著機伶的身段,終於擺脫了那些家丁,轉過冷巷,卻一頭撞在一人身上。

那人很和氣。

但一向天不怕地不怕向不受約制無有規範的追命,在那一刻間卻感到很不自在、無由的害怕起來。

“你為甚麼要跑?”

“關你甚麼事!”

追命一閃身,又逃。

他跑得很快很快,老半天才扶在一棵白楊樹旁喘氣,忽聽後面有人問:

“你跑得不慢呀。”

追命一回頭,見又是那人,魂飛魄散,連忙又拼命的跑。

這回逃了很久很久,終於逃到一座路邊小驛站旁,正要打水牛飲幾口,忽聽吹耳朵似的緊貼身後有人說:

“你不要一口氣的喝,這樣會傷內氣的。”

追命猛回頭,只見又是那人!

他二話不說,拼盡全力猛跑,這回他甚麼自創的身法都用盡,打滾帶爬的跑了不知許久,連偷到的酒壺都摔破了,跑到一座路邊小廟旁,才喘一口氣,就聽頭背有人呵著氣說:

“別跑了好嗎?咱門好好聊聊吧。”

追命忍不住,他吼道:

“你別冤鬼般的死纏著我!你再跟著我,我殺你!我殺你十七八截!”

那人笑著捫須,咋舌地道:“哦?有這樣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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