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我做這個,做那個的。我有時候非常的恨,為什麼小時候要接拍那個廣告,如果不是接了那個廣告,那我的人生就不會是這個樣子的……”
哦!
說到了這裡,羅耀翔這個傢伙差不多的也就是聽明白了。
為啥呢?到底這鄧斯特說的是什麼呢?
其實,便是因為當年她的那一個廣告,然後小小年紀也就成名了,接著便是走紅,然後就是不斷的接各種通告,成一個小童星。
很多人都很羨慕童星,都覺得那麼小就開始賺錢了,就有名氣了,這日後的前途不可限量啊。
但是,這個名氣,這個錢,這個娃娃賺到的一切,他能享受多少?
沒錯,無論是從法律還是基本邏輯上看,最享受這一切的,完全不是這個童星,而是他的父母!
說點不好聽的,這就是把自己的孩子變成個生財機器!
而且,既然是如此好的生財機器,那麼就要充分的利用啊,所以,這樣童星的父母,他們會使出各種的手段,無所不用其極的來用自己的孩子賺錢!
美國這樣的資本主義社會,這是完全不用合計的,甚至說法律上也是如此規定啊,孩子那麼小,錢是他的,可是誰幫這個孩子管錢呢?
就別說是這類的童星了,便是普通的家庭,那孩子賺錢都是爹媽管的。
所以,完全可以想見鄧斯特這個小姑娘,她以前的日子是怎麼過來的,她的這個人生,其實就是被自己的爹媽操控著的,自己完全沒有什麼選擇。
當然了,還好,羅耀翔多少能看的出來,鄧斯特這個姑娘還是喜歡演戲的,而像美國其他很多的童星,就這類人,長大之後大多會迷失自己。
有名的麥考利金(小鬼當家),愛德華福隆(魔鬼終結者2),當然了,不要忘記了羅耀翔很熟悉的小羅伯特唐尼……
不過,羅耀翔是知道的,小羅伯特唐尼這個傢伙後來這樣,跟他父母關係不大,完全是自己作死,而其他的嘛,那大部分都是跟自己的老爹老媽有關係,便是這些個孩子……
不是人,只是賺錢的工具!
這個現象,不光是在美國,就是在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