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進入7月,夏季的炎熱令路易難以忍耐,而諾埃伯爵和斯托蒙特子爵的談判也迎來了最後關頭。經過多輪談判,雙方取得了自認為合適的價格。
路易看著諾埃伯爵送來的協議檔案,默讀道:“第一條,不列顛允許法蘭西在戰時自由運送非武裝物資出入除被軍事封鎖外的北美各港口;第二條,不列顛許諾,在平定北美叛亂後,給予法蘭西於加拿大和南卡羅來納州等南方蓄奴州的自由貿易權;第三條,不列顛許諾在各處水域不攻擊懸掛法蘭西國旗的商船及軍艦。”
一共三條內容,雖然沒有寫明實際上的土地、金錢數額,但看上去無疑是對法蘭西極為有利。第一條是默許了法蘭西向北美叛軍輸送武器,因為誰也確認法蘭西船隻運送的究竟是什麼物資;第二條利益更大,法蘭西對棉花的需求量日益增加,而北美南方的蓄奴州是棉花的高產地,若是能不透過戰爭就取得貿易權,這無疑是非常好的條件;第三條能夠說是第一條的補充,亦是不列顛的誠意,以回應法蘭西的中立。
然而,這三條協議卻也沒有太多的實際內容。第一條是因為不列顛無法阻止法蘭西船隻支援北美,所以故意賣個好;第二條隨時能夠撕毀,特別是在不列顛平定北美后;第三條和第一條是一個原因,而且在雙方沒有宣戰的情況下,不列顛海軍也不可能主動攻擊法蘭西船隻。
“伯爵閣下,這些條約是一點實質利益都沒有。”路易微怒道。
“陛下,我與斯托蒙特子爵談判時發覺,不列顛人只能讓出這麼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