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1部分(1 / 4)

小說:明星檢察官 作者:吹嘻

可追根溯源,一切的開端卻在李秉憲自己身上。

如果他不招惹那個法國女人也就不會出現後來的一些列事情。

有緣必有果,因果迴圈而已。

不過金允浩也不會指責李秉憲什麼。

因為他覺得外人沒資格指責李秉憲,更沒有權利要求李秉憲怎麼做。

金允浩沒有用道德綁架別人的習慣。

李秉憲階段性陳述完,停頓片刻,金允浩問出核心問題:“說說那棟別墅的情況。它屬於誰,那晚那個酒會又是怎麼回事,張紫妍為何出現在那裡?”

李秉憲心中早有腹稿,張口就答:“別墅的主人名叫安玄誠,是一家知名房地產公司的社長。

當晚的酒會屬於私人性質,來賓都是安玄誠邀請的朋友,男性來賓大多是銀行家,政府官員,而女性……幾乎都是模特或者是演員。

至於張紫妍為何出現在那裡,我不太清楚,當時我還不認識她。

我也是事後從別人口中才知道當晚也她參加過那個酒會。”

金允浩打斷提問道:“事後是什麼時間?誰告訴你的這個訊息?”

李秉憲沉吟片刻道:“是張紫妍出事後,安玄誠派人通知我,讓我不要亂說,就說沒參加過什麼酒會,更沒見過張紫妍。”

金允浩說道:“根據掌握的情況和你供述的訊息。我們懷疑安玄誠安排私人性酒會。用**易賄賂公職人員。請問你是如何獲准參加那晚酒會的?”

李秉憲回答:“我是跟我經濟公司代表進去的。他是安玄誠的朋友。”

聽聞李秉憲的回答,金允浩滿意的點了點頭。

根據李秉憲的陳述,大致可以勾勒出真實情況。

安玄誠是房地產公司老闆,不定期舉辦這種私人性酒會,安排模特或者是演員性賄賂公職人員謀取利益。

當晚出現的男性,要麼是公職人員,要麼是經紀公司的人;而女性,要麼是模特。要麼是演員。這些人那晚聚在一起做什麼,已經不言而喻。

那些女人主動用自己的身體獲取成名的機會,也或者是被經紀公司脅迫。

而那些男人用手中的權利,跟安玄誠交易,獲取一夜歡愉。

最後安玄誠和經紀公司扮演拉皮條的角色,從中獲取各自利益。

這種事情很不堪,卻很常見。

唯一特殊之處在於,逼死了不堪受脅迫的張紫妍。

如果沒有張紫妍自殺事件,金允浩也不會花大力氣管它。

因為這種事永遠不會消失。

但既然張紫妍因此自殺,就需要有人為這條生命的消亡付出代價。

錄完口供後。金允浩按動桌下按鈕,關閉錄音器。

“你在這裡安心待幾天。我會處理後面的事。”

“知道了。一切就拜託您了。”

李秉憲知道,金允浩讓他呆在檢察廳是為他考慮。

他被帶走的訊息早已曝光,如果他此刻出去,一定會面臨某些人的警告或者是威脅。到時候他會非常為難。而呆在這裡就可以避免這些麻煩。

因此,李秉憲答應的非常爽快。

不過金允浩如此做,也並不全是出於照顧李秉憲,此舉背後還有其它含義。

首先,李秉憲被扣押,會將此事鬧大。

而原本跟蹤採訪張紫妍性賄案嫌疑人的記者會有一部來東部支廳採訪。

如此,金允浩約見張紫妍案件的嫌疑人保密性會提高不少。

其次,李秉憲被長期扣押,會讓有些做賊心虛的人心中不安。

如此,有利於金允浩的下一步計劃。

所有的這一切,都在金允浩的考慮和計劃中。

………

金允浩帶著申東海走出審訊室後,在門口遇到了鄭宇聖。

金允浩問道:“這裡安全?”

鄭宇聖傲然道:“很安全!刑事部的審訊室我說了算。”

金允浩點頭道:“照顧好裡面那位,不準任何人接觸他。”

鄭宇聖:“是,我明白。”

鄭宇聖是東部支廳刑事部的首席檢察官,在刑事部中他是二把手;在審訊偵查中,他是一把手。掌控審訊室、完成金允浩的交代,都是輕而易舉的事。

況且金允浩早就跟他溝透過,他對此早有準備,更加信心十足。

對於金允浩在幕後操控此案,鄭宇聖沒有任何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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