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6部分(4 / 4)

小說:明星檢察官 作者:吹嘻

往,最後的判決量要低於檢察官提出的量刑建議。

簡答的說,我提出‘入獄一年’,如果你認罪情況良好。那麼法官最後的宣判結果,很可能是‘入獄半年,且緩刑一到兩年’,最後有可能加上一定時間的社會服務。”

緩刑,也稱為暫緩執行刑罰。

簡言之,緩刑是有條件地不執行所判決的刑罰。

也就是說,如果朱志勳自首,在緩刑期內,他不再有其它犯罪行為,那麼就不必再入獄服刑。

聽到金允浩的解釋,朱志勳大為意動。

一方面如果死咬不認罪,最終非常有可能被其他人揭發,加重罪行,最終入獄。

相反,如果主動認罪,則可能得到緩刑的判罰,免去入獄服刑。

兩種選擇,可謂一步天堂、一步地獄。

朱志勳已經決定自白了,不過在這之前要詢問下律師的意見。

“金次席,我想跟我的當事人單獨談談。”律師嘆了口氣,頹然的說道。

“可以。”金允浩站起身,離開前補充道:“交談時,請順便考慮下,要不要揭發其他人,申請戴罪立功的表現。”

律師無奈的笑了笑,點了點頭,沒說話。

金允浩‘好說話,為朱志勳考慮’的態度,初步獲得了朱志勳的信任,也使得事情進展的非常順利。(未完待續……)

PS:一更送到,求下推薦票。

三百四十五章 審訊

訴訟法規定: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時,不再需要偵查人員陪同,不被監聽。

此條規定有利於律師和犯罪嫌疑人之間充分交流,相互信任,從而更好地維護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

如此,朱志勳和律師交談時,金允浩便只能選擇在監控室等待。

監控室內,除了金允浩,還有負責記錄審訊過程的申東海和宋恩智。至於尹國洪,他接替申東海的工作去傳喚嫌疑人尹雪吉了。

例外的是,此時李慧娜也混進了監控室,說什麼想見見朱志勳這位明星。

換做其它情況,金允浩早就把李慧娜攆出去了。

追星也不分分場合。

不過話還沒說出口,他又臨時改變了主意。

也許讓李慧娜見見朱志勳也好,融洽的氣氛更利於朱志勳自白�

本站所有小說均來源於會員自主上傳,如侵犯你的權益請聯絡我們,我們會盡快刪除。
上一頁 報錯 目錄 下一章
本站所有小說為轉載作品,所有章節均由網友上傳,轉載至本站只是為了宣傳本書讓更多讀者欣賞。
Copyright © 2024 https://www.kanshuwo.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