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型的液壓機器裝置,為工業生產添磚加瓦。
“打鐵工-3型”液壓機立項於大概二十年前,該液壓機總壓力為200噸,液體工作壓力為200千克/平方厘米;最大行程600毫米,活動橫樑至工作臺面的最小距離為650毫米,最大距離為1250毫米;工作臺尺寸為3000×1500毫米,外形尺寸為6000×2100×6400毫米,使用一臺功率為數十馬力的小型蒸汽機提供壓力。
該型機大概定型於十五年前。那時候,第二重型機械廠開始小批次地向幾個國營大廠供貨,並要求他們提供完整的使用資料以進行改進。等到70年代中期的時候,這款比起前面兩代相比較而言有些命途多舛的大型裝置,終於經歷了最後一次大改,開始擴大生產規模,為更多的廠商進行供貨,目前已經開始成為東岸機械製造的又一神兵利器。特別是在至關重要的軍工製造領域,“打鐵工-3型”液壓機的大規模運用,使得以前相對較為昂貴的120毫米口徑大炮(類似於歐洲12磅火炮)的生產成本大降,雖說不能稱之為“白菜價”,但以往被視作高階品的120毫米長身管火炮已經變成了中端產品,由此可見這種裝置帶來的巨大作用——當然“打鐵工-3型”液壓機用作軍工製造領域完全是明珠暗投,其最多的使用場合,還是諸如造船、鐵路等國家核心產業。
這次準備裝船出港的“打鐵工-3型”液壓機一共兩臺,一臺準備運往新華夏島,是新華造船廠動用幾年才有的一個珍貴指標購買的,售價達到了二萬五千元,非常驚人;另外一臺則將輸往庫頁島,由當地剛剛整個而成的黑水機器製造廠訂購,售價比新華造船廠便宜不少,只要兩萬元,其中五千元的差價由財政部、科技部和二重廠共同分擔,算是本土對遠東三藩的變相補貼吧。
這種國之重器,斷斷是不能流入到外人手裡的!每臺機器都有編號,在當地情報部門掛號,由專人定期檢查。一旦出了什麼問題,從使用單位到監察單位,從一線人員到辦公室管理幹部,一個都跑不了,通通要被追究責任,判刑、流放只是等閒,死刑也在法官的量刑範圍之內,可謂是非常嚴重,因此就連盛德鴻這種高階幹部都到場了,就怕出了什麼事,影響到了他的大好前程。
這會三十多臺裝置已經全部透過港口的平板軌道車運到了一處碼頭上。三十多名警察端著步槍在外圍警戒,十多名來自二重廠和梅毒病人統計調查局的人則在做著裝船前的最後一次檢查。他們在裝著“打鐵工-3型”液壓機主要部件的木箱——機器到達南非、義成、新華夏、澳洲、拉包爾和遠東三藩等使用單位後,還需由隨船抵達的工程師就地組裝、除錯、校準——前花費了很長時間,每一個大型部件都要對著圖紙反覆比對,確保沒有問題才封死木箱,貼上封條。
至於那些數量眾多的“打鐵工-1型”和2型液壓機,他們則沒那麼著緊,雖然也仔細檢查了一番,但看得出來並沒有像3型那樣如臨大敵。這可能是由於前面兩款早期型號的保密等級已經不是那麼高了有關,雖然其仍然在限制出口的機械名單之內。
說到這裡不得不提一下。其實在幾年前,由政務院下令,科技部、工程技術研究院和第二重型機械廠聯合起來,開始研製華夏東岸共和國曆史上第四款液壓機械裝置,即“打鐵工-4型”水壓機。
按照第二重型機械廠目前拿出來的設計方案,算下來這款液壓機的公稱壓力應該在320-350噸的樣子,由一臺35-40馬力的蒸汽機提供動力,可以加工數十種部件。甚至就連國內多年來一直有人提出的鐵質船舶龍骨,只要不是特別長的,慢慢加工的話,也可以一點一點“啃”出來——當然這樣加工的成本非常感人,比起木質龍骨來說完全沒有競爭力,要知道東岸可完全不缺高密度、高柔韌性、長且通直的優質木材,憑什麼用你那成本巨高、質量參差不齊且還長度有限的所謂鐵質龍骨呢?難道就為了逼格嗎?
而除了“打鐵工-4型”外,其實科技部也要求二重廠同時制定了一個公稱壓力達到了五百噸的“打鐵工-5型”液壓機,以填補國內一些“高階生產”過程對大型液壓裝置的需求,雖然這種需求很少。
不過科技部也明說了,4型是需要優先研製、發展的,5型的優先順序可以排在後面,畢竟一切都要按市場需求來,不能為了造大的液壓機而盲目上馬。國家的資源都是有限的,花費大代價弄出來的東西就要被廣泛應用,不然放在那裡生鏽很好玩麼?
“盛司長,全部32臺裝置已經檢查完畢了,確認無誤,這是回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