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邊陲牧馬到統一天下(4)
商鞅原是衛國破落貴族的後代,姓公孫,名鞅,因為他後來在秦被封於商,所以也稱他為商鞅。商鞅倡導以嚴厲的刑法治理天下,有革新政治的雄心壯志。他先來到魏國,但沒有受到重用。公元前361年,商鞅懷著對前途的美好憧憬,來到秦國。商鞅向秦孝公闡述了富國強兵之術,提出了變革政治的主張。孝公聽得津津有味,興高采烈,數日也不覺得倦,最後決定任用商鞅進行變法。公元前 359年,秦孝公在櫟陽宮召叢集臣商討國家大事。在會上,商鞅同守舊的大臣們就舊制度應不應當改變的問題,展開了激烈爭論。守舊的大臣們害怕改革會使他們失掉特權和統治地位,不願放棄既得利益。商鞅駁斥了他們守舊的言論,指出只要能夠強國,就不必沿用古法;只要有利於民,就不必遵守古禮。在這場大論戰中,商鞅論述了變法改革的重要性和意義,從而在思想上為變法掃清了道路。秦孝公下定決心支援商鞅變法,於是,商鞅根據秦孝公的指示,擬定了變法令。
商鞅首先制定了獎勵軍功的法令,廢除了奴隸主貴族世襲爵位的制度。規定秦國爵位為二十級,凡民眾立軍功的,均按功勞大小賞賜,例如凡戰爭中斬敵首一個,可以賞爵一級,賜田百畝,可以做相當於50石俸祿的官。這樣,提升官爵就和立軍功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