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父親守孝。
第八節。曾經作過幹警的岳飛
一路上,岳飛風餐露宿趕往老家看望自己的父親。岳飛回家之後到了家門口,不見自己的父親嶽和,只看到一座棺材,即將入殮。岳飛失聲大哭,在棺材旁邊哭了半天。之後其母姚氏以及妻子劉氏前來安慰岳飛,岳飛的心情才得以好轉。
他決定為自己的父親守孝。按照宋代的規矩,爹孃死去之後,做子女的需要在家中守孝三年,岳飛也按照慣例在家中守孝,從宣和四1122年開始一直到宣和六年1124年。岳飛守孝的時間已經滿了。
家裡面本來就已經沒省下多少餘糧,外加上岳飛的父親嶽和已經故去,故此岳飛又要去找一些工作幹,否則家裡面連餬口的條件也沒有,如今家中就自己一個男丁,如果不出去找點兒事兒幹,恐怕要遭到認別的笑話,況且以岳飛的性格,也絕對不會長期在家吃軟飯。
之後,岳飛又去了某個市做遊徼,先說一下,這個市的概念,在宋代這個市的概念相當於比鎮第一級,類似於鄉。具體岳飛去哪個市做遊徼,這個從歷史上無從考證,理論上應該是在湯陰縣下一級的地方,絕對不會離著家鄉很遠。
而這個遊徼,也就相當於現在一個公安局的警察,但似乎那時候的警察不怎嗎吃香。也就是說岳飛曾經做過警察,的確很傳奇。。。。很傳奇。。。。
因為,近期岳飛十分的鬱悶,或許與自己的父親嶽和故去有著一定的關係,故此,使得岳飛借酒消愁,整天醉生夢死。
在這裡必須要說一件事情,那就是岳飛喜歡喝酒,其實說來喝酒並沒什麼不妥之處,像岳飛如此豪氣之人,喝點酒不算什麼。但岳飛他有個毛病,那就是他喝完酒後,就愛惹事生非,換作現在的話來講,可能就是岳飛喝酒喝完了後就愛耍個酒瘋什麼的。
姚氏得知岳飛沒事閒得喝酒惹事,心想這可了得?於是,便將岳飛叫到房內,十分不客氣的訓斥了岳飛一頓。
姚氏:“鵬舉,你又喝酒惹事了?”
岳飛:“娘。。。。你是怎麼知道的?”
姚氏:“哼,我若是不知道,能是你娘嗎?”
岳飛:“哎呀。。。。娘。。。。。飛錯了。。。。”
姚氏:“光錯了有什麼用?!”
岳飛:“飛發誓,從今天開始絕對不會再喝酒滋事”
姚氏:“鵬舉,記住你所說的話!”
岳飛:“是!娘,飛絕對牢記在心!”
按照岳飛的品行,對於自己老孃的話,一定是言聽計從的,於是便答應了其母姚氏的要求,從此以後不再喝酒滋事。
隨著時間的流逝,岳飛感覺在這裡當個警察也沒啥意思,於是便打算第二次從軍,在家人的支援下,岳飛又踏上了他第二次從軍的道路。
第九節。。立志與關、張齊名!
恰巧在宣和六年,河北路一帶發了大水,朝廷看到這種情況,也不禁發愁,這幫人如何安置呢?要是安置不好成了匪寇那可就不好了。於是,當務之急朝廷決定,將那些吃不上喝不上的百姓召集起來成為士兵保家衛國。
這樣一來既有了一批軍隊,自己也沒有了內憂,正是兩全其美的辦法。但朝廷的理由可不咋地,那便是若是不收編,恐怕就成了佔山為王的匪寇了。透過這點可以看出,朝廷招兵也是打著自己的考量,根本就不是為了百姓著想。否則真多出一群匪寇來朝廷可該倒黴了。
而岳飛此次投軍,順利地編制進入軍隊。不過當兵可不是很輕鬆,不像現在當兵一樣。宋朝那時候當兵,首先是考核你的能力,基本上是跑幾圈,動動武藝之類的。其次便是你必須要被刺字。如果不刺字肯定不讓你當兵。北宋赫赫有名的大將軍狄青便是在臉上被刺了字。以至於文官都很鄙視他讓他很無奈。刺字是為了防止你作逃兵,所以才給你臉上、胳膊上刺上字。然後按照高矮胖瘦調撥為上中下等軍隊之中,有的成為禁軍,而有的成為廂軍。
而且宋朝那時候當兵,不算是什麼高尚的職業,與現在最可愛的人民子弟兵可有所不同,現在咱們都是非常熱愛咱們的子弟兵,因為是人民的。但那時候可就不一樣了,基本上可以說是鄙視從軍的人,尤其是從小兵開始做起來的。
像狄青就是那個樣子,據說他以戰功高生於樞密院樞密使。說起樞密使,那可是高官從一品的官兒,相當於現在的國防部部長,這官兒可不小了,但曾經狄青請自己的一個部下喝酒,他的部下回去之後,她娘就問他跟誰去喝酒了,結果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