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部分(3 / 4)

小說:命案高懸 作者:風雅頌

,添份口糧。〃趙昂說:〃無事生非,尋個累贅,岳丈糊塗。〃

〃一小孩兒,能吃多少。〃瑞姐不在意地說:〃你想多了。〃

〃那不成啊。〃趙昂陰陽怪氣道:〃災荒之年,地主家也沒有餘糧啊。〃

〃只怕爹不聽。〃

〃遊說,必須遊說。〃趙昂接著說:〃口糧事小,日後,還得分去一股傢俬,那才冤枉。〃

有道理!瑞姐隔日,去見父親。

王員外心意已決,誰反對,誰倒黴。瑞姐挨頓臭罵,悻悻而歸,眼不瞧路,臉撞牆上,到家拿趙昂撒氣:〃都是你出的主意,今日我碰了兩鼻子灰!〃

吉日到了,王員外府,大排宴席。早有人帶了新衣,去接廷秀。廷秀原本氣質不俗,再換上華麗衣裳,全然不像貧家子弟。母親陳氏囑咐,去得王家,要孝順謙躬。廷秀記下,辭別父母兄弟,去往員外府。

陳氏望著兒子背影落淚,喃喃自語:〃也不知我兒此去,是不是福?〃

員外府鼓樂喧天,臺上戲子騰挪跳躍,臺下親朋滿桌,廷秀挨個拜見,謙恭作揖,禮數週全,舉止品相俱佳,眾人皆口稱讚。廷秀到廳上,對王員外夫婦,四跪八拜,又與趙昂夫婦對拜,再到裡面,見過玉姐,自此,改名叫王廷秀,住進員外府。過了幾日,王員外將文秀也接進府內,與廷秀一同唸書。

明代規定:鄉試(省試)於八月舉行,會試(京試)於二月舉行,各分為三場,每場考三天,初場考《四書》、經義和試帖詩;二場考論、判、詔、表;三場考經、史、時務策。

廷秀文秀,天生好料,一年之內,三場需應考的東西,全都掌握。

王員外愈發歡喜,思量親上加親。與徐氏商議,小女兒玉姐,年已十五,做媒之人,絡繹不絕。外人也信不過,若不小心,尋個趙昂二代,家就毀了。我兒廷秀,日後必成大器,不如就將玉姐許配於他。

徐氏贊同,這叫親上加親!

玉姐與廷秀兄弟,相處一年,感情融洽,心下喜歡廷秀,父母一提婚事,欣然應允。

過了幾日,王員外喚來族弟王三叔,往張家說媒,還未出門,趙昂夫婦,前來勸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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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昂的意思是……此樁親事,門不當,戶不對,張家小子,雖過繼員外府,終是匠人後裔,不是一般的低賤。玉姐不同,亭亭玉立,出身大戶。

王員外不愛聽這個。小家小戶怎麼啦?廷秀生得相貌堂堂,天資聰慧,又肯讀書,寫得一手好字,前程不可限量。說著看一眼趙昂,指桑罵槐道:〃總比那些酒囊飯袋,強過百倍,若我小女,配得那等廢物,才是瞎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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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節:逃生救親父·福禍彈指間(3)

趙昂冷笑,譏諷道:〃蘇州城內,飽學高才無數,受盡寒窗苦,哪個不想飛黃騰達,又有幾人真成了?普天之下,每科只中得三百進士,沙裡淘金,如豆過篩;一手好字,被贊幾句,頂個屁用,若拿話湊趣,討岳丈歡心,那倒容易,非小婿掃興,而是實情如此。〃

王員外未及反駁,瑞姐幫腔:〃橫豎不能把妹子嫁於木匠兒子,丟人。〃

此言一出,火上澆油,王員外也懶得論理,雙目圓睜:〃什麼木匠兒子,廷秀是我之子,我將女兒,嫁於我兒,有何不妥,要你等來亂嚼舌頭!廷秀眼下雖窮,日後發達,我再傳些傢俬給他,只怕你等,連他後腳跟也踩不上。〃

一頓搶白,趙昂夫婦,面紅耳赤,尷尬而去,出得府邸,趙昂衝瑞姐怒罵:〃我將女兒,嫁於我兒,聽聽,這叫人話?老糊塗!〃

〃爹爹心意堅決,沒法。〃瑞姐勸解:〃犯不上為這生氣,說到底,也不干你我的事。〃

〃如何不幹?〃趙昂說:〃你爹說了,日後分他傢俬。〃

〃分就分,爹要分,也沒法子。〃

〃我不信這個邪。〃趙昂忿忿然。

王員外生了一肚子氣,越想越鬱悶,張家貧寒,是個事實,免不得遭人說長道短,想來想去,一夜不眠,翌日早起,把說親一事,暫且擱下,收拾了五百兩銀子,叫族弟王三叔。送交張權,置一所房產,棄了木匠活,另開一間大店鋪。安置妥當,擇日再行說媒之事。

張權夫婦,很是驚訝,這是哪廟的菩薩顯靈?帶來如此福音,止不住千恩萬謝。得了銀子,事有湊巧,隔壁一間大布店,本家兒掌櫃死了,生意做不成,情願連房連店帶貨,一併售出。現成買賣,接過手就開張,張權頂了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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