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源知道自己妹妹說得有理,孩子大了,住房是個根本的問題。 可接受妹妹的房子,是不是有點太那個了? 他可是哥哥! 世上只有大的照顧小的、哪來的小的照顧大的? 李新源是個很傳統的人,他堅持不肯收:“妹妹,這房子我真不能要!” “我要收了,就沒辦法見人了。” 這下,李欣玥是真不高興了! “哥,怎麼就沒辦法見人了?你給我的,我不是照樣收下了嗎?” “我給你的,你卻不要,你這是不把我當親妹妹了吧?” 他給她的,那才多少? 而這個房子,沒有兩三千塊錢能拿得下來嗎? 怪不得上回她要走了他的戶口本呢! 不管說什麼,李新源都堅持不收。 “妹妹,哥真不能要你的房子,這是房子,可不是一個菜園子!” “聽哥的,一會我們去房管所做變更。” 這個哥哥,性格還是沒變,很硬氣、很護妹。 越是這樣,李欣玥越願意給。 “哥哥,你能再聽我一言嗎?” “我們是親兄妹呀,你要這麼見外,我會難過的。” “這院子離你上班的地方騎腳踏車就二十幾分鍾,院子大還能種菜。” “等你們生了孩子,媽媽會來幫你帶孩子,然後還能自己種點小菜。” “以後就是三姨他們來了,也有地方住!” “小時候,你可是最聽我的話的,我叫你往東,你可不會向西!” “哥哥,你要再拒絕,就是不把我當一家人。” “如果是那樣,那就算了,算我沒說。” "以後,我有困難,也不找你了。" 李新源深呼一口氣:“……” ——我哪有不把你當一家人啊? ——這麼貴重的東西我要接了,萬一妹夫家裡人知道了,還不鬧翻天? “妹妹,不是的,真的不是的,你別生氣。” 李新源一急,李欣玥就樂:她就知道,自己這哥哥最重親情了。 “既然不是,那就收下。” “你給我的,我全收,我給你的,你也不能客氣。” “你要跟我客氣,就是不想認我這個妹妹。” “說來說去,這個也不是給你的,是給我未來侄兒的,我不想他將來沒地方睡!” 這能比嗎? 他給的,少之又少……李新源的鼻子酸了。 不過,妹妹說的都在理。 療養院裡,又不是沒同事。 好些同事家裡四五個孩子,如今連客廳都睡不下了。 不拿,看來是不行的。 李新源決定了! “妹妹,你別說了,房子我可以拿著,但是你得收一半的錢。” “你不收,哥心裡不得勁兒,感覺自己就是個喝妹血的人。” “另外,一半房間留給你做安排。不行,我就不要。” 這哥哥呀! 果然是個品正之人。 李欣玥想:我這是積了幾輩子的德,才得了這麼一個純樸的哥哥? 說到這份上,除了同意也只能同意。 “行,錢暫時不要給我,先給我寫個欠條就行。” “你現在要結婚,這房子還得整修,要花不少的錢。” “還有你得給嫂嫂拿點聘禮,買套結婚穿的新衣,再買點禮物什麼的。” “結婚對於女人來說,是人生的頭等大事,你看重她,她就會一心一意的跟你過一輩子。” 李新源沒再說了。 只有胸口在漲痛。 他沒有想到的,妹妹都給他想到了。 以後,一定要對她好! 回到單位,李新源把這事和林小黎說了…… 林小黎一聽就急了:“那怎麼行啊,就算一半,也不是一點錢。” “阿源,我早就說過了不要聘禮的,也不辦酒席的,這事沒得商量。” “我這還有一點錢,你拿去全部給妹妹,不夠的部分我們就領她的情。” 那怎麼行? 酒席不辦的話,但聘禮是絕對不能少的! 李新源知道林小黎有兩個嫂嫂,她離婚後,可是一直看不起她。 為了讓她再次早點嫁人,那真是什麼樣的人都介紹給她,甚至有賓儀館的運屍工。 不是李新源瞧不起運屍工,革命分工不同,他對他們也是很尊敬的。 但人,總得有個選擇。 像林小黎這樣的溫柔女子,李新源覺得自己都配不上。 所以,這聘禮,他是不會含糊的。 “小黎,妹妹的心意不能拒絕,要不然她會認為我結了婚就不認她了。” “這件事就按我們商量好的辦,以後我們對她好一點就好了。” 誒。 小姑子送的這結婚禮也太大了! 院子花了兩千八,一半就是一千四。 現在她一個月四十六塊,不吃不喝,兩年也存不起一千四! 小姑子出手這麼大方,她還沒個正式工作呢! 林小黎心中沉甸甸的。 不過第二天兩人去看房子時,只一眼她就愛上了! 雖然舊了些,可地方大啊!小主,這個章節後面還有哦,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