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送別(1 / 2)

小說:悍唐 作者:川南劍君

轉眼就到了離京的日子,十天時間最後兩天劉偉大醉了兩場,宜昌市在尉遲恭家裡面,另一場是在秦瓊家中。當然尉遲恭是親身上陣,而秦瓊因為傷勢的原因,沒辦法喝酒,但是架不住他有一個好兄弟程咬金。

這兩次醉酒,讓劉偉覺得自己好像是無法遵照長孫皇后的懿旨了,關係疏遠一點的還好說,那些人劉偉還能用長孫皇后的旨意作為推托之詞,但是關係近的,根本就說不出口,因為都是提著罈子來的,你敢說一個不字?

當劉偉騎上馬,這一次去登州李二還給了他一份密旨,說是不到登州不得拆開,裡面有什麼他也不知道。但是現在要走了,劉偉卻覺得一陣的輕鬆。長安城至少不是現在的他能夠混的好的,這個地方實在是藏龍臥虎,隨便在朱雀大街上砸下來一片瓦片,砸到的都是勳貴。

這樣的地方呆久了,劉偉覺得自己恐怕要瘋掉,因為太多的規矩要遵守,尊卑禮儀已經銘刻進了這個民族的骨子裡面了。劉偉對這種制度並不反感,但是他卻習慣了那種大家一個鍋裡面攪馬勺,或者在後世養成的那種大家都差不多,沒有那麼多的條條框框的世界。

所以對這座城市之中的那些禮節,他還真的需要一段時間進行適應。或者說等到他站到可以無視大部分繁文縟節的高度。當然這樣的規矩,劉偉覺得不自在,此去登州倒也算是沒有什麼不捨之類的。

因為只有他自己一個人,孑然一身走到哪裡都是這樣怕什麼?房子就等它矗立在安仁坊,有著管家和家丁照應著,不會有什麼大不了的事情,而且那些金銀或者別的財物,聯網也沒有看得太重。讓管家在京中該用的用度,還有各種需要隨禮的地方都儘管使用,只要登記造冊就好。

騎著馬走出了長安城,在這裡上演著一出出的送別的戲碼,或者是灞橋別柳,或者是碼頭兒女共沾巾。但是那都是別人家的事情,劉偉就自己一個人,一匹馬,一個包袱,一柄刀而已。

騎在馬上,看著人家的送別隊伍,不由劉偉感覺自己好像在這個時代真的是形單影隻,或許自己就不應該屬於這個時代的。他這樣無力的想到,但是現在已經來了,那麼就讓自己在這歷史上留下屬於自己的印記,不管是好是壞,任由後人評說好了。

想到這裡,他直接打馬而行,馬蹄清脆的踏在黃土官道上面,揚起一陣的黃塵。沒有人送別也好,這樣依依惜別的場景讓他感覺很彆扭。此去登州不下兩千裡的路程,騎著馬也要小十天的時間,這段時間將會是一次枯燥的旅程。

當然也可以坐船,黃河可以一直將他們送過去,不過劉偉還是覺得騎在馬背上比在船隻上面要更加給他一種安全感。因為劉偉是一個旱鴨子,在川府內陸長大的,沒有臨近大江大河的孩子,不習水性也無可厚非。

所以他根本就不願意到船上去,這東西讓他感覺不靠譜,畢竟這個時代的船隻全都是木頭的。

所以沿著官道一路奔行倒也符合他的性格,甚至覺得在馬背上飛奔比起在河流上緩緩而行來的更加的暢快。

胯下的駿馬依舊是他從突厥草原上騎回來的那一匹,在草原上這匹馬都算是好馬了,畢竟若非是好馬名駒,也無法載著他從突厥的圍追堵截之中逃脫。

所以雖然說不是什麼大名鼎鼎的絕世名駒,可是卻也是遠超大唐絕大多數戰馬的存在了。此時不過是片刻功夫就已經離開了長安城十里地了,因為前方就是十里亭了。

這十里亭是給朝廷出迎那些有功之臣的地方,劉偉還沒有享受過這樣的待遇,因為他的功勞雖然大,但是卻並不怎麼見得光,無法徹底的擺在明面上來的,所以也就沒有人出迎十里地。

“怎麼這裡還有人送別?這些古人沒事兒幹就送人玩兒?”劉偉騎在馬背上看著遠處的十里亭,那裡面好像也有一些人影,似乎也是在送別故人。

“劉偉小子,怎麼一聲不吭的就自己走了?要不是俺們這些人知道你今天會走這一條路,說不定就真的連送你一程都沒機會了。”在涼亭之中,傳出來這樣一聲大喊,頓時劉偉差點從馬背上跌落下來,這聲音太有殺傷力了。

因為喊這一聲的是程咬金,而且手裡面提著兩個酒罈。

“程伯伯,你怎麼在這裡?小子只是不喜歡送別的時候那種感覺,所以一個人走好了,不需要送了!”劉偉大聲的說道,但是還是調轉了馬頭朝著涼亭的方向而去。

“這可不行,你去登州這一次我們沒有辦法給你支援,就只能靠你自己,所以送送你是應該的。”程咬金說道。他提著兩個酒罈子,然後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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