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部分(3 / 4)

小說:新流氓丁逸 作者:誰與爭瘋

得車來,把情況和她們說明了一下,告知她們薛寶釵有事要回去先,他學習雷鋒把自己的車先借給她開回家去的這個新鮮出爐的好訊息,然後又說他作為本書的男主角要繼續陪她們到大雞/雞山遊玩,於是上了她們的車。

薛寶釵向方然和孫蘭笑了一下,說了聲抱歉燒肉衣克斯球死密阿油娟妮,解釋說自己有急事要回去,“讓丁逸陪你們玩吧。”然後開啟丁逸這輛“超級跑驢”的車門,坐上了駕駛座,繼續向著前方,向著太陽昇起的方向開去。

孫蘭開著超級跑狗尾隨在後。

開了不久就到了高速公路的一個出口了,從那個出口就可以返回他們所在的城市。薛寶釵開著的超級跑驢速度慢慢地慢了下來,目送著丁逸坐著的車超了過去,然後他們和她揮手再見。

就這樣,薛寶釵被作者大人支回了家。

丁逸知道這是作者大人為了表彰自己在今天早上所說的“讓本書大賣”的那句話,表彰自己為本書利益著想的正確行為,而主動將薛寶釵差遣走的,以使自己能方便地和方然和孫蘭在一起,想來馬上就是自己和她們的床第之戲了,心裡充滿了對作者大人的感激之情。

“不知作者大人會怎樣寫下去?下面的情節是什麼呢?是讓我先和方然叉叉還是先和孫蘭圈圈?或者是讓我找機會和她們在一起叉叉圈圈?難道會讓我坐享齊人之福將兩人同時叉叉?啊,如果是那樣,那可真是太好了。作者大人,如果這樣的美夢能讓我成了真,那我將太感激你了。”

聞聽丁逸此言,作者大人心想,丁逸還是一個好同志啊,對作者大人即將向他發放的福利滿懷感恩之情,不像現實中的一些人,既得隴復望蜀,貪心不足蛇吞象,得寸進尺,想想都讓人心寒。

“但如果作者大人你要是不把薛寶釵支走,而是讓我今晚和她們三人在一起演出床/戲,那豈不是更加美妙?”丁逸又開始了他的思想活動。

“撲!”作者大人一口鮮血噴在了電腦螢幕之上。

作者大人抹去嘴邊的鮮血,將電腦棄至一旁,取出隨身珍藏的毛筆,下得床來,蘸上晚上的洗腳水,提筆在牆上奮筆疾書,真是山舞銀蛇原馳蠟象,其真我的風采頗有那個愛砸缸的司馬咣咣咣之風。書雲:“天高不算高,人心第一高。井水當酒賣,還道豬無糟。”

寫完擲筆長嘆不止,為丁逸的慾壑難填發出了誠摯的感慨。

“啪!”作者大人腦袋上忽然捱了老孃賞賜的狠狠一記暴慄,南京人俗稱“毛栗子”的是也的暴慄,耳邊響起了老孃正義的吼聲:“你這個熊孩子,不好好打掃衛生這倒罷了,你還破壞衛生!你不知道現在正在建立全國衛生城市嗎?把牆畫成這樣,像什麼樣子!這麼大了還學人畫蚯蚓?刷牆很貴的,你知不知道?”

作者大人在滿天飛舞的各式拖鞋們的英姿颯爽羽扇綸巾的身影中,落荒而逃,抱頭鼠竄。

在外出躲避了兩個多小時之後,作者大人神龍見首不見尾地偷偷潛回了自己的房裡,爬到了床上,繼續著這本偉大神書的創作。

這種不畏拖鞋打擊而潛心創作的不懈精神,就是傳說中的筆耕了,筆耕如下——

孫蘭開著這輛超級跑狗,載著丁逸和方然,向前進向前進,向著大雞/雞山進發了。

第一百七十九章 爬山

路上,丁逸仍然繼續著他的心理活動,以便佔領輿論的制高點,從理論上證明他的正確性:“人家清朝的革命前輩韋小寶同志,一個人上了七個老婆,還被各種文藝作品所稱頌所表揚,並且還被請去做了壯陽產品‘萎哥’的代言人,我一個人和三個人做,也不算過分吧?”

作者大人已懶得搭理他了。

丁逸又想:“作為後人,我們就要繼承和發揚。前人韋小寶一次性上了七個女人,如果我一次性如果能上了八個女人,那我就——”

“就會被人稱之為丁大寶。”作者大人沒好氣地答道。

“韋小寶對應丁大寶,對仗很工整,橫批是不是:‘兩個淫/棍’?另外,大寶這個名字怎麼這麼熟悉?哦對了,大寶,大寶,還真對得起咱這張臉。”丁逸撫摸著自己的面頰,陷入了沉思:“丁大寶這個名字好。”

對丁逸這種不以為恥反以為榮的態度,作者大人忍無可忍,終於發起了飆:“你還真好意思這麼說。你要真起名叫了‘丁大寶’,那我這本書只好去開拓農村市場了。你究竟有沒有責任感?閉上你的鳥嘴!哦不,馬上停止思考!停止思考這些無聊的問題。你要再這樣胡思亂想,休想讓我安排你和方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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