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部分(4 / 4)

小說:新流氓丁逸 作者:誰與爭瘋

這些人果然是凶神惡煞,不像是善類,裸/露的臂膀上,果然如店小二所說,都描龍繪鳳,這些紋身,就像他們的黑/社會持業資格證書,讓外人一看,就知道他們是黑/社會的從業人員。

不過這些人看來並不屬於黑/社會中的窮兇極惡者。因為他們的紋身,和窮兇極惡者的紋身還不太一樣。

窮兇極惡者的紋身,是惡虎、猛龍、裸/體女和骷髏頭之類,而這些人的紋身,大多是哆啦A夢,蠟筆小新,名偵探柯南,聰明的一休等等,還有一個,甚至紋的是白雪公主。

苟史同志從這點可以看出,這些人尚屬於黑/社會中的善類,黑/社會雖然總體來說,屬於惡類群體,但他們是惡類裡的善類,他們的內心深處,還是善良的,還有著一顆童真的心,和他們談判,還是有道理可講的,不像黑/社會中的惡類,他們根本不和你講理,純粹以力服人,不服也得服,跟他們講道理,那是不現實的事,對他們來說,實力就是道理,膀子粗就是道理,拳頭硬就是道理,砍刀亮就是道理,槍桿子多就是道理,對這樣的黑/社會,苟史同志就無法可想了。

第三百八十章 滑頭

所以苟史同志在心裡唸了一句“阿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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