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夕。”錦心嘆了口氣。服侍夏寧沐浴,然後給她取來衣服。
“我不穿那麼老氣的衣服。”就算她當了婆婆了,她可不穿種‘婆婆裝’。
“這不叫老氣,叫莊重。”錦心也不管她高興不高興,就把衣服往她身上套。“兒媳給敬茶,你總不能穿的比媳婦還嬌嫩吧?”
這個理由,夏寧勉強接受了。等她坐到主位上,藍逸扶著明夕前來給她敬茶。“婆母大人,您喝茶。”藍逸恭恭敬敬的敬了茶給她,夏寧瞄了一眼明夕,兒子一臉的嬌羞,兩頰染著紅暈,看來藍逸昨夜很溫柔,明夕是體會到了成人的快樂。
既然藍逸很溫柔,明夕也很滿意,她也就把茶接了喝下。封了兩個足足份量的大紅包,給藍逸和明夕。
“明夕,你一定要開開心心的,幸福一生。”這是一個當媽媽的期盼,兒子幸福,她就放心了。
“媽媽,我會的。”明夕瞟了一眼藍逸,隨後道:“她很好,我會幸福!”
番外:丁嬈篇
我叫丁嬈,承蒙高抬,大家稱我一起美人,其實我並不是很美的人。只是因為我比較會裝。我見了女人,說話不到三句,就能猜出對方喜歡的是什麼型別的男子。或嬌媚,或溫柔,或調皮,或可愛。
初遇妻主的時候,她對我的喜歡從不遮掩,搶我進門,卻只為了入畫,入了畫卻把畫送了我。
那個時候我就覺得這個女人有意思,和其他的女子不同。她的言行和表達對我喜歡的方式太不一樣,想要忘記這樣的她都難。
之後沒多久,她就娶了我。搶親的那日我至今還記得,她那張嘴啊,真不是一般的厲害,就她破口大罵的時候都神采飛揚。那一刻我是徹底折服了。
女人嘛,就應該像她那樣,喜歡了就去爭取,不像是那些口口聲聲說喜歡我,卻在我出嫁的時候只能一聲嘆息。什麼也不做的人。我喜歡她那樣的女子。
進了門。我很受寵,真的很受寵,寵到府裡的夫郎沒有一個喜歡的我。大家對我全都是橫眉冷目。
大戶人家爭寵的事我也知道,耍些小手段也沒什麼,只是我進門之後鬧的挺嚴重的。四主子因我而走,其他的主子看我全都不順眼。
他們看我順不順眼,原本我也不在乎,我又不和他們睡覺,只要和妻主睡,把她侍候好了就行了。
但是我慢慢發現,她不是那種喜新厭舊的女子,她的心裡裝著我,可也裝著其他的夫郎 ,他們在她心裡的地位和我一樣重要。
為了不讓她為難,我不得不為她著想,我得融入這個家裡,讓眾夫郎接受我。
四主子中了毒,危在旦夕,我請了老鬼來,這樣做,他們依舊不喜我,可終究要領我的情,我在這個家裡不會太難過,而她也不會再那般為難。
我的日子好過了,大家對我也不再那麼冷冰冰,雖然不能說是全心接受,至少不會再冷嘲熱諷,夾槍帶棒。
我也從不讓妻主只單寵我一個人,更沒有在妻主面前說過其他主子的壞話,我沒做過什麼壞事。可是大家都不喜歡我。就只因我比較討妻主的寵愛。
男子的心思啊,說不清的。
其實也是希望她多寵我的,雖然嘴上不說,可是眼神裡流露的期盼卻那麼明顯。
她是個很講公平的女人,從大主子開始,每人侍寢一天,如果哪一天她不想要了,就會去睡書房。
要近十天的時候,她到我的房裡一次。每次她來我都是細心打扮的。會仔細的回想她上次說我穿哪套衣服好看,男人打扮了就是給女人看的。我換好她指名說好看的那套衣服。
棉布的長袖套頭衫,她說這個叫‘踢血’,天曉得為什麼會是這麼怪的名字,但是穿上了會很方便,一套就好了。上面的圖案是她親筆畫的,怪里怪氣怪物,她還嚷著說我穿上帥呆了。
反正順著她的意就不會錯了,她也不過是喜歡打扮我成某種怪里怪氣的樣子,每次看到她把我打扮的怪怪的時候,那閃閃的眸光,我都覺得有點委屈。不知道她是喜歡我這個人,還是單純的喜歡把我當成衣服架子。
“嬈嬈。”夏寧高興的進門,看到我換了她說的那件很休閒很性格的‘踢血’,還有那條穿上之後很悶騷的薄麻褲子。她就高興的撲了上來。
我接住她,她在我的臉上親了又親,就知道她喜歡我這樣。看來,日後想要討她的歡心。都不能穿成六主子和八主子那樣。
其實,那種男子紗衫,我也很喜歡的,雖然拖沓在地有點囉嗦。偶爾穿穿還是很美很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