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部分(3 / 4)

小說:讓煤炭飛 作者:雨霖鈴

“呵呵,你不知道到也正常,1949年新中國成立時,在縣級以下,鎮級以上還有一個行政級別,稱為:區公所。區公所屬於是縣政府的派出機關,地位介於縣和鄉鎮之間。

五十年代早期,北斗這裡建設了一個區公所,後來撤銷區的黨政機構並大鄉,重設了北斗直屬鎮和角山等幾個鄉,1958年的時候鄉鎮全都改設成了現在的人民公社。

當年北斗區公所管轄著現在這附近七個公社的範圍,也可以說,現在的北斗這七個公社都是當年的區公所分化出來的,當時仁議縣一共有十三個區公所,現在全縣大大小小的公社共有九十二個。

區公所是歷史遺留機構,早在民國初年,縣以下機構就設有“地方自治團體”,新中華成立後,延續了這種制度,建立了很多區公所,直到人民成立時期才取消。”王宏文條理清晰的給他解釋了一通。

方大軍只能表示詫異,王宏文作為外來戶,居然對北斗範圍的歷史瞭解得這麼清楚,精神可嘉啊。

“那王書記您現在的意思是?”

王宏文笑道:“呵呵,你看前面,那一片廢墟就是以前的區公所,糧食和倉庫的建築有一部分也是屬於以前區公所的。”

帶他來瞻仰遺址?方大軍摸不著頭腦了,但見王宏文沒在多解釋,只好疑惑的跟到了那片廢墟,從他對這地方有記憶以來,早已經是片爛地了,這是一個l形的拐角,有一個鐵橋通到對面公路,從公路往前面走一會,就是北斗的街道。

“可惜了啊,要是區公所不撤消,這一片才應該是主街道,當初北斗鎮那邊還是爛地呢,比村子裡好不了多少。”王宏文踏在廢墟上,好生感慨了一番。

到這時候,也終於說到了正題上,“大軍啊,現在仁議縣要恢復區公所了。”說這話的時候王宏文聲音都在顫抖。

方大軍瞬間明白了,原來王宏文最近關於煤炭的態度變化,是因為區公所,凌亂了。他之前一直以為王宏文的目標是殺到縣裡,但其實是想入主區公所,把北斗、角山等七個公社全都納入管轄中,王宏文的地位就相當於後世的鎮委書記之上,縣委書記之下。雖然不如縣幹部的名頭好聽,但卻等於是一方大佬,手中的權利非常大。

“大軍,你知道嗎,早在一九七九年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時候,就已經透過了重新設立區公所的文案,執行時間是一九八零年一月一日。”王宏文顯得非常激動,這是他很少表露出的情緒。

還沒等他接話,又自顧從揹包裡拿出一疊資料來,同樣激動的說道:“大軍,你來看這份檔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這裡面最後一條。

第四十二條:縣、自治縣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時候,經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設立若干區公所,作為它的派出機關。市轄區、不設區的市的人民政府,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設立若干街道辦事處,作為它的派出機關。”

方大軍頗有點消化不過來,這檔案的標題是不是太長了點?但卻看明白了一點,原來城裡的街道辦就是根據這份檔案來的。至於區公所的概念,他還是沒有直觀的認識,只能憑藉想象,突然想到了後世的市級區,大城市一般都會分成很多個區級,莫非套進來,就等於是現在的區公所,只是區公所屬於是縣級區罷了。

還有,區公所的重新設立,難道是人民公社解體的前奏?這個猜測有很大的可能,這份檔案在八零年就開始執行了,外面的發達區域說不定已經有地方重新建立了區公所,農民也分配了土地,人民公社已經名存實亡,或許上面的大佬有意在試探,到了今年82年底,才會一舉透過恢復鄉鎮制度。

搖了搖頭,他又不是當官的,推敲這些來搞毛啊,現在他應該做的是,如何幫助王宏文上位,或者說是在王宏文入主區公所的過程中扮演什麼角色,角山公社太小了,如果王宏文只是角山的鄉委書記,對他的利用價值也太小。

但是如果王宏文能掌控這附近,包括北斗在內的七個公社,甚至更大的地盤,那就完全不同了。

可是現在有七個公社,就有七個書記,排除從上面空降,以及平山和插旗兩個小公社,這都還有五個候選人,其中北斗的書記優勢最明顯。

王宏文想上位,靠角山目前的底子,很不現實啊,或許也是因為這樣,王宏文才突然變得激進起來,是想搏出個區長來當啊!這會是他的機會嗎?利用王宏文的激進態度,也利用王宏文上位之後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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