嬤極有眼色,抱起十四,轉眼間大殿多餘人等全都閃了……
作者有話要說:雍正爺的錐心之語和錐心之刑———告訴你這就是國法
作者:諸葛今亮
雍正在位時誅殺貪官不計其數。但他的反腐措施並不僅此,除懲治誅殺貪官以外,雍正還有三項更為徹底的措施:
一、絕不放過貪官
二、讓貪官“死而不已”;
三、殺貪官給官看。
貪官們的罪一經核實,雍正就下令把他的家底抄個乾淨,連他們的親戚、子弟的家也不放過。雍正下令:“絲毫看不得向日情面、眾從請託,務必嚴加議處。追到水盡山窮處,畢竟叫他子孫做個窮人,方符朕意。”此令一下,全國一片抄家聲,雍正也得了個“抄家皇帝”的封號。可見當時官場上對這個“刻薄皇帝”的怨毒之深。
但“亂世用重典”,為國家計,為社稷計,不如此不足以撥亂反正。沒有雍正大刀闊斧的整頓吏治、肅清貪官、清理積欠,就不會有後來的“乾隆盛世”。
由此看來,貪官們只有“死路一條”了。可是,在雍正時代貪官連“死路一條”都沒有。雍正的政策是:“死了也不放過他!”雍正四年,廣東道員李濱、福建道員陶範,均因貪汙、受賄、虧空案被參而畏罪自殺。
雍正下令:“找他們的子弟、家人算賬!”
雍正指出,這些傢伙自知罪大惡極自身難保,就想一死抵賴,犧牲性命保住財產,讓子孫後代享用。因為依照人之常情,殺人不過頭點地。人一死,再大的事也一了百了。可惜雍正不吃這一套,他不管什麼常情不常情,罵名不罵名。他要做的事,一定要做到位,誰也別想僥倖過關。
不錯,反腐敗連死人都不放過,追窮寇一直追到閻王爺那裡,表面上看起來是狠了一點,但在貪汙成風的年代,不下這樣一個狠心,就剎不住貪汙腐敗之風。按照現代法治的觀念,這都是不對的。但雍正年代本身就不是法治社會,雍正的這些措施也算是以毒攻毒。
雍正繼位不久就發生山西虧空和科場舞弊兩大案件。經審理,山西巡撫諾敏與下屬官僚“上下其手,內外勾結”,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