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部分(2 / 4)

,我十一二歲就出來自己混。那麼小能幹什麼啊,掏過垃圾桶,要過飯,被人揍過,傷口好了,有個老頭教我偷東西,至少能有一門手藝不至於餓肚子。

被警察抓住了,也太小,就送到哪家孤兒院,院長對我挺好的,我在哪裡過了幾天吃飽穿暖的日子,然後我就被送回家,我爸知道我偷東西,後媽在一邊添油加醋的,我就又被打了一頓,打得挺狠的,我跑了,發誓再也不回去了。

這就東逛西逛,偷東西,有錢了呢,我就來這裡,我長大了,面相也變了,在帶著個帽子,大概這裡孩子來去得多,院長也沒有認出我。我也不敢說這錢是我偷的。有錢就供養孤兒,沒錢了我就去偷,然後被抓,被關進監獄,被掰斷手指,跟了彪哥,這人,也就人模狗樣的活著了。

我一直沒家,也沒負擔也沒牽掛,最讓我擔心的就是這個孤兒院。就這麼著唄,當初我沒餓死,院長收留我,給我溫暖,那我也不能丟下他們不管。”

誰都不是天生的犯人,總有各種原因,是,雖然客觀上的原因不是犯法的藉口,但是,法律上的不健全,虐待兒童國內只給與口頭警告,不出人命不會抓人。所以造成了他顛沛流離的生活,年紀不大,吃苦受罪都經歷了。

文哥捏捏他的手。

“這不是有我了嗎?”

九指兒抽了一口煙,他這個人,比較敏感薄情,他孤單多年,一個人習慣了,學不會依靠,從小就沒享受過來自家庭的溫暖,他都習以為常了。

“吃飯吧,我餓了。”

文哥什麼都沒有說,有些事兒不是你說出來的,而是你真的做到的。

“你喜歡那個孤兒院,那每個月我就送去一筆錢,你也別擔心了。”

九指兒吃了一個蝦仁。

“好。”

其實他不是善良的人,沒那種白蓮花的性子,他就是覺得,小時候在這裡受到過幫助,沒有挨打受罵,第一次得到溫暖,他就不能忘了。所以才會助養孤兒,幫個忙。不過多個人幫忙也很好,那群孩子有福了。

第二天他就去看房子,一個家,來自家庭的溫暖,九指兒沒享受過的話,那他都給,什麼都給他。

選了一個房子,現房,沒裝修呢,離賭場、酒店都不太遠,散步十分鐘就能到,就這了。

他們倆雖然對門住著,可這麼不是家,他住酒店,他住賭場,這算什麼事兒啊,一起置辦一個家那才行。要結婚吧,總不能結在賭場吧。買房裝修是必須的。多大的房子,沒有那個人住在裡邊也就是個房子,只要有愛的人在,狗窩也是天堂。依靠他的財力,狗窩不可能,三室兩廳一百十五幾大平米的房子還是可以的。

屁顛屁顛的去找九指兒。

“九兒啊,你喜歡什麼樣子的裝修啊,古典的?現代的?歐美的?泰式的?日式的?”

九指兒琢磨了半天。

“溫馨的,舒服的。”

這讓文哥有些茫然,他規劃的太籠統了。不過,這個好辦,交給設計師。

現房裝修,很方便,窗戶一開,西北風一吹,在用環保漆,甲醛什麼的最低的那種,一個月就可以入住。

溫馨的?那就不要冷色調,爺們家家的,更不要小女生的粉色,明快的顏色,能讓人心情好的顏色。

其實九指兒挺懶的,能坐著就不站著,能躺著就不坐著,沙發就要最舒服的那種,抱枕要多幾個,方便他當枕頭用,地板上也要鋪上厚地毯,床要舒服的,文哥沒事還上網,不看香港那邊的地下黑彩,看起美食,怎麼做菜,結婚了總不能都吃外賣吧,家,就要有飯菜香。

他揹著九指兒鼓動,機制而不知道,以為文哥有事兒忙沒有過來纏著自己。正好了。

他現在挺聽話的,也不再隨便對人下手偷錢包了,手裡實在沒錢了,那就去找文哥,文哥是個徹頭徹尾的流氓,他的錢包藏得越來越過火。

聽說,你要娶老子 第九章挖個坑給九指兒出出氣

就裝一千塊錢,一個大老爺們能有多少地方裝錢啊,他就能變著花樣藏。

藏在口袋裡,藏在內褲裡,藏在內衣裡,最後他竟讓藏在襪子裡。

九指兒都不想偷了,太噁心了,從襪子往外偷錢,還一張一張的讓他踩在腳底板上?臭不臭啊。

九指兒乾脆把他按在沙發上,抬起他的腳,脫襪子往外拿錢。明目張膽的拿,文哥趁機親了好幾口。笑抽抽了。

他就用這筆錢去賭兩把,公平競爭的話,他沒贏過,不過不讓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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