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
兆祿沒能把小毛頭的腿打斷,倒是他威脅小毛頭的當天夜裡,自己的腿卻被人打斷了。
鮑文化拋開兆祿二十天來在村裡為非作歹不管,而是以對方外出多年曆史不清為由進行審訊。他令人將兩張條桌抬到院子裡充當案几,公案上擺放上紙筆,和官府審問犯人一模一樣。小毛頭的手下列隊而立氣勢洶洶,無數支火把將紅色司令部整個院子照得亮如白晝。面對如此駭人的陣勢,兆祿全無懼色,他甚至將此看成了兒戲。事實上,兆祿在外的這些年幹盡了壞事,他的行舉遠遠超出了鮑文化的想象。
他是在飢餓時離開蛤蟆灣子的,因此,對吃看得格外重。為滿足變化的胃口,他先後多次糾集一群地痞,打劫過城市的大商店。他曾兩次作為懷疑物件被抓,在公安局吃盡了苦頭,可他牙關緊咬,從未吐露過半句實情。審訊人員只好對他痛打一頓放人。一走出公安大院,兆祿便立即開始他新的犯案行動。在全國一座最大的城市,當他看到許多象自己一樣的社會混混一夜間變成英雄,可以明正眼順地搗毀政府機關而花天酒地時,才知道自己先前的做法有多愚蠢。他也加入了那支聲勢浩大的奪權隊伍,可當造反派肉山酒海地搞慶功大會時,他卻溜之大吉,迅速返回了蛤蟆灣子。他認定回家奪權享樂比在城市裡更加來得容易和方便。事實也驗證了他判斷的正確。可他這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