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袖處,無不折射著時代的風度和氣象,欲將自我裝扮得更漂亮迷人,首先就應該擁有氣韻這件人見人愛的、只有自己才獨有的時裝,這款不會因換季降價,也不會因歲月蒼老而褪色的時裝,會是你一生中最美麗的一件,又非金錢所能求得的時裝,那就是用淑女氣質縫製的那一件。
當找到適合自己氣質、品位的服裝後,接下來要做的就是在這個風格的領域當中包裝自己:粉色、灰色、淡紅、鮮黃,都是使淑女光彩照人的色彩。總之,淑女要穿出自己的服飾色彩,就必須遵循“自然”這一妝扮原則,即時尚而不時髦。
時尚不等於時髦,時尚是一種生活狀態,一種氣質。時尚的人從整體上看,應該富有朝氣和生機,對社會充滿了好奇,有寬廣的世界觀。時尚是一種深層次的與時俱進,可能會引領潮流,但不是短暫地、盲目跟風。用“與時俱進”這個詞詮釋時尚,充滿了創意和個性。
淑女著裝首先要根據自己的喜好。每個人都在以自己的方式演繹著時尚,但起碼不要引起別人的側目。淑女著裝不要追趕潮流,可以比潮流快半拍或慢一拍。淑女一搬不喜歡過於女性化、過於華麗的服裝,不喜歡花邊等過多的服飾,經常會選擇比較簡單又恰到好處的裁剪。
美不僅僅表現在肌膚的白皙上,還表現在氣質、成熟、情操、心靈、內涵上,於是,一些智慧的淑女在充分認識化妝品美容駐顏的侷限性後,驀然回首,將心思用在了增加氣質美、成熟美、心靈內涵豐富上,這樣的美才能愈久愈醇,永葆活力。
服飾美就是在自然美的基礎上,在人的衣服、裝飾及打扮形式上進行外在美的設計。服飾既對人的儀表起著重要的作用,又是一個人的文化素養、情趣愛好和審美格調的反映,同時也有其社會美的內容。
人體表面89%的地方為衣服所遮蓋,人們視覺感受到的也幾乎是服裝。而服裝的可塑性比體型大得多,從質地、樣式、色彩到裝飾,最能體現人的意志,給人以各種形式的美感,因而服裝往往成為人們審美的趣味中心。因此,服飾美必須追求以下四個方面的和諧,才能符合人們審美觀念,真正做到大方得體。
服飾美與人體美的和諧
不顧自己的具體情況,把美簡單地理解為新奇、高檔、前衛、新潮,結果是弄巧面拙。服飾作為人形體美的一部分,它只能是受限的存在,而不是自由的存在。它的美要體現在與人的關係上,體現在與人的其他部分的和諧上。一是與人的職業、身份、時代、傳統習慣等社會因素的和諧;二是與身材、相貌、性格、氣質、膚色、年齡等自然因素的和諧。
應保持與年齡、季節相和諧�
服飾要有年齡感。拿服裝為例,色彩明豔的服裝,色彩的跳躍性較強,視野空間比較廣,色彩的心理流動速度也較快,加上修飾線條較多,可以給人以熱情與振奮的感覺,適應於青年淑女的性格和年齡特點。色彩柔和的服裝,較適於步入中年的淑女。而凝滯性色彩的服裝則適合於進入不惑之年的淑女穿著。以化妝為例,青年淑女應少化妝,化淡妝,少裝飾,儘量體現自然美。另一方面,服飾要根據季節時令的變化來選擇。比如服裝,冬天服裝的色偏深,心理上覺得暖和,春秋裝色彩應體現的是柔和,夏季偏淺給人以涼爽的感覺。
應與性格相和諧
人的性格多種多樣,開朗、活潑、文靜、穩重、直爽、溫柔……服飾的美,可以給人以美的享受,尤其當服飾十分貼切地體現了人的性格時,更會加深這種美感的程度。反之,服飾如果成為一種強加物,與性格反差甚大,就會破壞人的美。
因此,在服飾上,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個性特色,如性格開朗、熱情好動的人,服裝的色彩以鮮豔、對比度較強為宜,其裝飾線條或圖案儘可能明朗一些……
應與體型、面貌相和諧
服裝與體型的關係最要緊的是大小合身和長短相宜。如旗袍穿在身材勻稱修長的淑女身上,可增強美感;而著於矮胖型的淑女身上則更暴露具缺點……又如髮型,瘦小的淑女不宜留長髮,蓬鬆的長髮會使人顯得更加單薄、矮小。不同臉型、容貌的人也應在服飾上加以相應的設計、裝飾。
應與地點場合相和諧
特定的環境應配以與之相適應、相協調的服飾,以獲得視覺與心理上的和諧美感。
在靜謐肅穆的辦公室裡著一套隨意性極強的休閒裝,穿一雙拖鞋,或者在綠草如茵的運動場穿著極具古典美的旗袍穿一雙高跟鞋,都會因環境的特點與服飾的特性不協調而顯得人境兩不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