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部分(3 / 4)

小說:絕塞傳烽錄 作者:溜溜

又怎能把六成股份讓出?”

楊牧漲紅了臉,說道:“戴湛,你怎麼可以這樣無理取鬧?”

快活張冷笑道:“我不說你恃強侵佔,你倒說起我來!我請問你,你的理在那裡?”

楊牧說道:“那年你走了之後,我就進震遠鏢局當副總鏢頭,當了幾年,才不做的。鏢行的人,誰不知道我是以股東身分,兼任副總鏢頭?”

快活張道:“這是兩件事情,我不管你憑什麼來當震遠鏢局的副總鏢頭,但你說你是震遠鏢局的股東,就得拿出證據,你有什麼證據?”

要知當年戴湛逃出京師,他的股份並未經過“官式手續”讓給任何人,因此即使按實際情形來說,他的股權也只能說是變成了“暫時無人管領”之物,股權還是屬於他的。楊牧“取得”他的名下股權,不過是憑著當時御林軍統領北官望的一句話,作為不追究震遠鏢局涉嫌與叛逆往來的交換條件而已。“戴家”所犯的案件,當時也並未由官府提出控訴,就由北宮望取得權益之後私自作了。(當時楊牧是北宮望的心腹,正如他現在是烏蘇臺的心腹一樣)

整個有關當年那件案子都是“私了”的,只因為誰也沒有想到戴家的人還敢回來,楊牧也就毫無顧忌的以“大股東”自居了,那知還有“後患”?

楊牧想用“既成事實”作為理由,快活張則拿著當初“私了”的破綻,堅持要他拿出“證據”,登時把楊牧駁得啞口無言。

衛長青咳嗽一聲,說道:“戴先生,二十年前的事情,或許你一時想不起來。我們記得當時好像、好像是經過官府的。”弦外之音,其實是在提醒他不要忘記當年那件案子,令他自己知難而退。

那知快活張卻裝作不懂他的弦外之音。而且反唇相譏,冷冷說道:“我記得衛大人當時似乎也未曾來京師作官,不知大人怎能知道震遠鏢局之事。當時衛大人好像、好像還是……”二十年前,衛長青還是黑道的人物,他也正是害怕人家揭穿他的這個底細。

衛長青想不到他竟敢公然頂撞,脹紅了臉,說道:“我是聽得前御林軍統領北宮望說的。”

快活張道:“北宮統領是否說過我不知道……”衛長青惱羞成怒,不待他把話說完,便即哼了一聲道:“北官統領早已死了,你的意思是指我捏造死無對證的謊話嗎?”

他還是想用自己大內副總管的身分,和北宮望的“前任御林軍統領”的官銜,把“戴湛”壓下去。

快活張道:“不敢。我想說的只是‘口說無憑’這四個字,但卻並非死無對證!”

說至此處,他把包裹緩緩開啟,繼續說道:“買屋有屋契,買地有地契。買賣鏢局的股份更是必須有京兆尹衙門在上手契約上加蓋印信的憑證,還得有在九門提督官衙的備案文書的。”

包裹開啟,他把一切證件都拿出來,攤在桌子上,說道:“這是我戴家和韓家合股開辦震遠鏢局時所訂的股份書,這是在九門提督備案後所發的‘引捌’。這是京兆尹衙門所發的鏢局牌照。每一樣文書都是一式兩份,由戴家與韓家分執的。宇文先生說他取得震遠鏢局六成股份,請他把這些證件拿出來!”

衛長青嚇他不倒,也是無話說了。當年那件案子並未公開,他無法立即逮捕“疑犯”。

他只能恨得牙癢癢的,心裡想道:“目前且暫時由你猖狂,過了今天,你若還在震遠鏢局,我總有辦法對付你。”

宇文雷眼看煮熟的鴨子要飛,卻是沉不著氣了,大聲說道:“我不管你有什麼憑證,我總花了幾十萬兩銀子買下來的股份的,有衛大人在場作證!”

快活張冷笑道:“那就是你和楊大人之間的事了,我更加管不著。”

飛馬鏢局的總鏢頭馬天驊勸道:“宇文先生,你也用不著著急,這是天子腳不到的地方,凡事都是得講個王法。賣主交不出貨來,你可以追回銀子的。何況你們的賣買是有衛副總管做見證的呢,更不用怕了。”

楊牧滿面通紅,說道:“你說什麼,你當我是買空賣空嗎?”

馬天驊微笑道:“楊大人,我並沒有這樣說你,我只是就事論事。你是侍衛大人,我說凡事都得講個王法,這話總沒錯吧?”他是鏢行有名的硬漢,素來不要權貴,但這話卻是說得十分技巧,叫楊牧無法對他發作。

衛長青亦是發作不得,只能說道:“這裡面可能有點誤會,我也弄得不大清楚。不過,無論如何,也不能就說楊大人是買空賣空,最少他有韓老鏢頭送給他的那一成股份,這一成股份是有官府文書作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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