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部分(2 / 4)

他穿著白底兒灰色暗紋的襯衫,深灰色收腿休閒西褲,白色休閒皮鞋,襯衫的袖子高高捲起,西褲的褲腿兒也挽了幾道,露出纖細的腳踝,若不是頭髮短短的、根根豎起,他的身上根本就沒有一丁點軍人的影子,十足十的俊俏風流的貴公子哥兒……

根根豎起的短髮有些溼潤,褲腳皮鞋已經浸溼,漂亮妖嬈的鳳眼靜靜的瞅著她,眼裡滿是寵溺和縱容……

黎染的渾身上下卻乾爽的很,別說頭髮,連露在鞋子外面的腳趾都不曾沾上水珠,怪得不人人看向她的時候,滿眼羨慕……

“你站在橋上看風景,看風景的人在樓上看你,明月裝飾了你的窗子,你裝飾了別人的夢……”

她羨慕別人擁有的幸福,卻總是忘了,她也擁有別人的羨慕。

沈冰凌又如何?費盡心思,得了許維寧的五分喜歡,卻永遠得不到許家的真心認同,也得不到這個圈子的完全接納。

她擁有的自始自終都比沈冰凌多,在沈冰凌日日夜夜的夢中,對她又有多少羨慕,多少嫉妒,多少恨?

“……染染?”

“北極星,我才發現我竟然也擁有無數人的羨慕呢。……真好。”

是的,真好。

羨慕別人又有什麼用?讓別人羨慕自己才是最好的。她要站的更高,擁有的更多,讓沈冰凌羨慕嫉妒恨,卻拿著她無可奈何。

沈冰凌不就擁有許維寧嗎?她黎染失敗了,不代表四九城裡的大家貴女、小家千金就不再垂涎許維寧了。

她甚至不用動手,只稍微推波助瀾一把,就會有無數的女人前赴後繼的蜂擁而上,許維寧可是香餑餑,到時候但看沈冰凌如何化解,如何幸福了……

黎染把手中盛著水果的小碟子放到橋頭上,認真的盯著童落辰,靜靜的開口,“北極星,我想回家了。……我們回家吧。”

童落辰用沒有撐傘的左手攬住了黎染的腰,更往他的身前緊了緊,聲音略微的有些發澀,“以我女朋友的身份?”

“不,以你未婚妻的身份。……拿來吧,代表你身份的那塊玉佩。”

既然北極星不反對娶她,那她也不反對嫁給北極星,比起嫁給別人,嫁給北極星她才能站得更高啊,而且北極星不會欺負她的,也也會過得很幸福的。

童落辰沉默良久,直到黎染有些不耐的抬頭看他,這才又一次開了口,“……染染,或許你不知道,代表我身份的,從來不是那塊玉佩,……而是掛在你腳上的那串腳鏈。”

兩人同時看向黎染的右腳腳踝,上面掛著一串兒足足有三指寬的鏈子,用七彩鑽石和七彩玉石勾勒成一個展翅欲飛的鳳凰,這是黎染六歲那一年,童落辰送給她的生日禮物,自她六歲那一年戴上,除了調節大小,從來不曾摘下來……

“因為我把腳鏈給了你,所以老爺子才又打造了那塊玉佩,玉佩的後面刻著‘辰’字兒,可腳鏈的正面卻刻著藝術化的‘童’,背面刻著‘勾陳一’,我的字是自出生那天就已經取好了的,不是二十歲那一年現取的……”

童落辰不經常佩戴那塊玉佩,也很少拿出來,這些黎染都是知道的。她只在他二十歲生日那一天看過一次,是童老爺子拿出來展示的。

現在想來,為的就是名正言順。畢竟,除了童家人,肯定還有別人知道代表童落辰身份的不是那塊玉佩,而是這條黎染六歲時就戴到了她腳上的腳鏈。

可偏偏,童落辰二十歲那一年,黎染跟許維寧訂婚了……

“……是嗎?是這條腳鏈嗎?”

看著童落辰點頭,黎染默然。她竟從來不知道,從來不知道……

她六歲那一年,童落辰十一歲,可是童落辰才不是普通的十一歲的小孩子,他自小兒成熟穩重,怎麼可能不知道這條腳鏈的重要性?可是……為什麼要送給她呢?而且沒有人告訴她,這條腳鏈這麼重要。

“可是……為什麼?”

童落辰一點不見停頓和猶豫,平靜的開口,“哪裡有什麼為什麼?我想送給你就送給你了。”

21終放下

四九城裡誰家也不願意得罪許家,更沒有人會為了她這麼個可有可無的人跟許家作對,因此她回四九城的唯一途徑就是求的許維寧的同意。

許維寧更不是什麼好人,心狠手辣,為了他自己的利益和好處稱之為狼心狗肺也不為過,可是黎染終究是不同的,黎染跟他相識相知十七年,黎染作為他的未婚妻也有足足七年的時間,黎染對於許維寧,不亞於親人、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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