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1 / 4)

小說:斜陽 作者:垃圾王

“那可不行啊,你每天一吃午飯就開始喝得個醉醺醺的。”

她就是酒吧對面那家香菸鋪裡的小女孩,年紀有十七八歲,名字叫良子。她白白的膚色,長著一顆虎牙。每當我去買香菸時,她總會笑著給我忠告。

“為什麼不行呢?有什麼不好呢?有多少酒就喝多少酒。‘人之子呀,用酒來消除憎恨吧!’這是古代波斯的一個詩人說的,哎呀,不用說這麼複雜。他還說‘給我這悲哀疲憊的心靈帶來希望的,正是那讓我微醉的玉杯’吶。這你懂嗎?”

“不懂。”

“你這小傢伙,讓我來親一下你吧。”

“親就親唄。”

她毫不膽怯地翹起了下嘴唇。

“混蛋,居然沒有一點貞操觀念。”

但良子的表情中卻分明漂漾著一種沒有被任何人玷汙過的處女的氣息。

在開年後的一個嚴寒之夜,我喝得醉醺醺地出去買香菸。不料掉進了香菸鋪前面那個下水道的出口裡,我連聲叫著:“良子,救救我救救我。”良子把我使勁拽了上來,還幫我治療右手上的傷口。這時她一笑也不笑,懇切地說道:

“你喝得太多了。”

我對於死倒是滿不在乎,但若是受傷出血以至於身體殘廢,那我是死活也不幹的。就在良子給我護理手上的傷口時,我尋思著是不是真的該適當地戒酒了。

“我戒酒。從明天起一滴也不沾。”

“真的?!”

“我一定戒。如果我戒了,良子肯嫁給我嗎?”

關於她嫁給我的事,其實只是一句玩笑話而已。

“當然囉。”

所謂“當然囉”,是“當然肯囉”的省略語。當時正流行著各種各樣的省略語,比如“時男”(時髦男子)呀,“時女”(時髦女子)等等。

“那好哇。我們就拉拉鉤一言為定吧。我一定戒酒。”

可第二天我從吃午飯時起又開始喝酒了。

傍晚時分,我踉踉蹌蹌地走到外面,站在良子的店鋪前面,高喊道:

“良子,對不起,我又喝了。”

“哎呀,真討厭,故意裝出一副醉了的樣子。”

我被她的話驚了一跳,彷彿覺得酒也醒了許多。

“不,是真的。我真喝了吶。我可不是故意裝出醉了的樣子。”

“別作弄我,你真壞。”

她一點也不懷疑我。

“不是看一眼就明白嗎?我今天從中午起又喝酒了。原諒我吧。”

“你可真會演戲吶。”

“不是演戲,你這個傻瓜。讓我親親你吧。”

“親呀!”

“不,我可沒有資格呀。娶你做媳婦的事也只有死心了。瞧我的臉,該是通紅吧。我喝了酒吶。”

“那是因為夕陽照著臉上的緣故。你想耍弄我可不行。昨天不是說定了的嗎?你不可能去喝酒的。因為我們拉了鉤的。你說你喝了酒,肯定是在撒謊,撒謊,撒謊!”

良子坐在昏暗的店鋪裡微笑著,她那白皙的臉龐,啊,還有她那不知汙穢為何物的“童貞”,是多麼寶貴的東西。迄今為止,我還從沒有和比我年輕的處女一起睡過覺。和她結婚吧,即使再大的悲哀因此而降臨吾身,我也在所不惜。我要體驗那近於狂暴的巨大歡樂,哪怕一生中僅有一次也行。儘管我曾經認為,童貞的美麗不過是愚蠢的詩人所抱有的天真而悲傷的幻覺罷了,可我現在發現,它確實真真切切地存在於這個世上。結婚吧,等到春天到來,我和她倆一起騎著腳踏車去看綠葉掩映的瀑布吧!我當即下定了決心,也就是抱著所謂的“一決勝負”的心理,毫不猶豫地決定:偷摘這朵美麗的鮮花。

不久我們便結婚了。由此而獲得的快樂並不一定很大,但其後降臨的悲哀卻可以形容為悽烈之至,難以想象。對於我來說,“世間”的確是一個深不可測的可怕地方,也絕不是可以依靠“一決勝負”便可以輕易解決一切的場所。

《人間失格》手記之三(10)

堀木與我。

相互輕蔑卻又彼此來往,並一起自我作踐——倘若這就是世上所謂“朋友”的真實面目,那麼,我和堀木之間的關係就無疑正好屬於“朋友”的範疇。

仰仗著京橋那家酒吧老闆娘的俠義之心(儘管所謂女人的俠義之心乃是語言的一種奇妙用法,但據我的經驗來看,至少在都市的男女中,女人比男人更具有可以稱之為俠義之心的東西。男人們大都心虛膽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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