敷衍與他,查案的過程看似非常嚴謹,屋裡面每個人都問了好幾遍,可是直到現在,他問都沒問一句曾公亮丟的是什麼東西。
縣令自然有他的苦衷,自己幹了一輩當一個縣令,雖然官不大,卻也撈到了足夠自己幸福的過完下半輩的資本了。曾公亮是什麼人?那是朝廷的大官!他帶的東西肯定和朝廷是有關係的。
為什麼有人要有偷他的東西呢?要知道,一般的小偷大賊是絕對不會打這些官員的注意的。這和做買賣一個道理,官員身邊都有護衛,風險太大。但是到手之後那些公文什麼的對於一個賊來說往往沒有多少價值,利潤又太低。
這樣的買賣有點腦的人都不會去做。縣令是知道,敢偷曾公亮的東西,並且能順利偷走的人,絕對不是沒有腦的人。
所以,他就像踢皮球一樣,把問題踢給四周的府衙去了。
曾公亮知道他這點官場上的小伎倆,有些時候這些小伎倆真的非常有用,他雖然知道,可是縣令一點都沒有觸犯什麼律法,也沒有違背自己的職責,他是一點辦法也沒有。
縣令低頭站在曾公亮面前,小聲說道:“大人,要不,我把這些人帶到大牢裡面審查審查?”
曾公亮一擺手:“去通知四周府衙,給我攔住那些賣藝的。讓這些人都離開吧,事情和他們沒有關係。”
攔住的希望很小,對方肯定已經有了完全的撤退路線,即便攔住了,自己要的東西可能也已經不在了。不過現在也是死馬當做活馬來醫了。
他看著陳元正要轉身出門,曾公亮忽然眼睛一轉:“陳世美,你且慢走一步!”
陳元聽了這一句,心裡馬上咯噔一下,不會是麻煩又找上自己了吧?
果然,曾公亮幾步走了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