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3 / 4)

小說:雀斑 作者:鼕鼕

不好!

就說我讀書這事吧,也是他先誇下海口說自己有門路,我媽才請他幫忙的。如果她指望著這點小恩小惠讓我從此在她面前低三下四,那她真的大錯特錯了。我深吸一口氣,然後微笑著說:“我看你還是先管好你爸吧,讓他別有事沒事在我媽店裡晃悠。”

她輕輕地哼了那麼一聲,拎起地。上那個袋子遞給我,一口氣說逍:“我承認我爸很傻很天真,你媽很美也很有手段。但他們真的不合適,如果你媽能高抬貴手放過我爸,我想我會因此感激她一輩子。禮物什麼的就不必了,我們心領了!”

她說這些的時候,眼睛毫無畏懼地盯著我,甚至還帶著一絲絲微笑,好像她是個等了很久才可以上場的演員,這些臺詞早就存她心裡滾瓜爛熟了,只等著我這個看客出現,她就可以盡情表演。只可惜她演技太爛,我無心捧場,和她對話半句都是在拉低我的智商。我差不多是一把從她手裡搶回那袋禮物,頭也不回地下了樓,直接打車到了某家禮品回收店,一陣討價還價後,換回八百塊。

肯定是虧大了,但總好過把它扔掉。

我揣著錢就進了臨近的商場。在BENEFIT櫃檯流連良久,最終將一小支防曬乳液以及“THAT GIRL”光亮面霜收入囊中。其實我很少化妝。我喜歡某樣東西,只是因為鍾愛它的氣質。十六歲的我早已深諳一個道理,要想在總令你沮喪的現實裡像公主一樣地活著,前提條件就是盡一切可能寵愛自己。

從商場出來,太陽特別毒,我買了一隻甜筒邊吃邊往公交車站走去,街角拐彎的時候我忽然看到了劉翰文。多日不見,他儼然已成功晉級骨灰級小痞子的行列,頭髮上有一小撮金黃,褲子上差不多有一百個小口袋。蹬一雙看上去有十公斤重的厚底鞋,騎在一輛閃得人眼睛發花的摩托車上。看見我,他驚喜地和我打招呼:“嗨,It's me!”

我拍拍他的車:“夠酷,哪兒弄的?”

“找朋友改裝的。”他得意地說。“上來try try?”

我該怎麼介紹劉翰文呢?關於劉翰文的傳說多半都是跟他爹有關的.比如他爹是我們這裡的首富。他爹有七個老婆.他爹請一次飯花了十萬塊。他爹每次揍他都把他吊到天花板上用鞭子抽????和他爹比起來,他的個人標籤就顯得簡單太多了。就三個字:富二代。

我已經想不起來怎麼跟他認識的了,應該是在一次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的生日聚會上。他看上了我,跟人吹噓三天就能追上我,如今兩年快過去了,他依然毫無建樹,在這期間他也談過無數次戀愛。也有女生曾經為他要死要活,但是他依然對我心存意念,原因很簡單,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只可惜,他不是我喜歡的那種型。一眼就能看透的男生,沒意思。

天太熱了,我本來都想跳上他的車讓他送我回家,但就在這時候我看到了維維安,她正從街邊的一家小書店走出來,看了我們一眼就往前走去,她的眼神翻譯過來分明就是:“你就整天跟這樣的人混一起吧。”於是我臨時改了主意,衝劉翰文擺了擺手,矜持地微笑了一下,快步跟在維維安的後面。

他得來追我,這是必須的。

摩托車的轟鳴聲在後面響起,劉翰文果然不負重望地追了上來,我第一句臺詞還沒有醞釀好,他車子已經在我和維維安面前一橫,直接攔住了我們的去路。

“你要幹嘛?”搶在我前面說話的人居然是維維安。

“你說暱?”他反問她。

維維安用手裡的書用力拍了他大腿一下,大聲說:“我都說叫你別騎這樣的車出來丟人現眼了吧,整個一街頭流動小丑!”

劉翰文笑得像個太監。諂媚又討好。

緊接著,只見維維安以非常矯健熱練的姿勢跨上了劉翰文的車,抱住了他的腰。“拜拜!”他回頭跟我打了個招呼,不過短短几秒,兩人已經風馳電掣般的消失於我的視線中。

這兩個人居然認識?這是演的哪一齣?

不過我才不要友情客串。讓他們自娛自樂去吧。

“送完禮”回到家中,發現我媽特意關了店,要帶我去買新手機。我真心想要一臺iPhone4,但它顯然完全不在她的考慮範圍之內。連看都不多看它一眼。這麼多年過去了,她用的始終還是當年那個諾基亞,邊都磨白了,還常常宕機。我慫恿她說:“你手機也該換了,不如換個蘋果吧,很好用的,玩遊戲。”

“我沒事玩什麼遊戲?”她舉著她的古董對我說。“我用手機頂多就是給你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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