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慢條斯理喝完餐廳附送的一壺茶。
最重要的一點是,當朋友只能偶爾聯絡,當女朋友可以隨時隨地掌握你的行蹤。白聿鑫,你把我嚇死了,我再也不許你凌虐我的心臟!“說到後來,她鼻頭泛紅,聲音哽咽。
“什麼意思?”他問話的同時,電話鈴聲響起,他把她推進房間,讓她自己找東西,先把自己洗淨。
接起電話,是表哥打來的,電話一通,表哥就滔滔不絕的把向秧秧今天的遭遇形容得加倍誇張。
“你都不知道,穿那麼短的裙子還敢爬到樹上,差一點點就掉下來……我們這種熟門熟路的莊稼人都會在森林裡迷路了,何況是嬌滴滴的臺北小姐……你有沒有看到她的高跟鞋?要不是她看到我先解釋一大堆,我會以為她給壞人強去了……什麼,她才剛到?迷路是不是啊,真可憐哦,你也沒告訴人家你的住址電話,開車很累……”
好不容易掛掉電話,已經是半個小時之後的事了。
他弄懂了她的意思,知道為什麼她非要當他女朋友、非要掌握他的行蹤,因為,他真的、凌虐了她的心臟。
回房,她已經睡死在他床上,坐在床邊,他看見她磨破的腳後跟,心疼不已,大手緩緩撫上她的小腿,微笑道:“向秧秧,當我的女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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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聿鑫經常不自覺地笑,笑到辦公室裡的員工心驚膽跳,以為自己做錯事情。
他有一張秧秧的照片,放在皮夾裡面。
那是她說的,如果沒有照片可以現,人家怎麼知道他名花有主?所以她在他的皮夾裡面塞照片。
照片裡的她真的很美,比他見過的每個女人都美,明明是精明利落的女人,看起來卻一副天真爛漫、無害的楚楚可憐模樣。
她說:“那是因為我學音樂。”講完這句,還忍不住誇耀道:“你都不知道楚楚可憐的女人多佔便宜!你猜,我有幾張合約是耍可憐拿到的?”
這也好誇口?
她再忙都給他煮早餐、晚餐。他說:“你不必把自己搞得這麼累。”
歪著脖子,她笑得很甜,是真心的、沒有虛偽的笑臉。
“我講過了,我要你過得比她更好。”
最近報上經常出現緋琳的訊息,她和未婚夫看禮服、訂喜餅,是中式還是西式婚禮,媒體炒得很盡興。
所有人,包括他父母親都表現得很緊張,就怕這些訊息再度刺激他的心情,只有秧秧,三不五時就提、三不五時就拿緋琳來嘲笑幾句,這讓他發覺,緋琳對他而言,似乎真的已經過去。
秧秧說:“越是痛苦,越要正視,你敢直眼看它,它就不敢侵犯你。就像路邊野狗,你千萬不可以對它示弱,如果它低吼、露出尖牙,你的眼神要比它更兇,不然下一刻,它就會撲上來,在你身上啃幾口。”
後來他才曉得,說這個話的時候,她心情很差,因為她聽說父親想要回家,想在生命的最後,和家人團聚。
於是,秧秧對父親露出尖牙,向母親下通牒,如果爸爸搬回來,她就離開家裡,她要表現得又兇又狠,比父親當年拋棄他們母女時更狠千百倍。
在他的想法,他不是因為對緋琳的婚姻感到痛苦才要正視,而是正視後,發現自己不再痛苦時,猛然發現,原來心中對她早已無恨。
愛與恨是一體兩面,不恨她的同時,也放下對她的愛。會過去的,他就知道會過去,只是時間早晚而已,是秧秧促使他發現這個事實,所以,他很感激、也很開心,自己有秧秧這個女朋友。
手機響,他接起。
秧秧來電。她在屏東替一間工廠做評鑑,看工廠該關還是該留。
那是間很老的制餅廠,也是GOHO老闆的老本行,後來購物臺越做越好,制餅廠卻越營運業績越差,在年年虧損的狀態下,老闆決定派人去視察。
這是件苦差事,不管誰去,那裡的員工都會對他出氣,因為他們認定總公司的目的是關廠,而事實上,總公司的確是這樣打算沒錯。
照理說這差事怎麼也輪不到秧秧頭上,但為了爭奪經理寶座,總經理一提,她立刻自告奮勇下鄉去。
她說:“我連免費家教都上了,這算什麼?”
這次,是他們交往後,秧秧第四回到屏東,說來也算可憐,他們是聚少離多的苦命鴛鴦。
“怎麼樣,還好嗎?需不需要我去幫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