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文風,最明顯的一個特種就是把全部精力都放在這六個字的後三個字上——滅人慾。
他們這種做法,如果程朱能夠出來說話,一定會大怒,拍案而起,痛斥他們的不學無術!
告訴他們這六個字的本來意思是什麼!
存天理,滅人慾,說的是天理是天理,不要把人的一些**主導的雜念摻進去!
你摻的人慾越多,存留的天理越少!
都是人慾了,你也就沒有天理了!
你知道你們在做什麼嗎?
你們就是打著紅旗反紅旗!
口頭上在使勁嚷嚷 ““存天理,滅人慾”,實際上做的,卻是“存人慾,滅天理”!
因為在實際效果上,你們滿滿的都是人慾,哪裡有半點天理!
所以老百姓直接向蒼天申訴“沒天理呀!”
你們這些混賬,上上下下都讓你們得罪盡了!
丁善慶作為一個頂尖學者,自然知道這個真髓,也一直倡導這個真髓,可是問題是,存天理的要求,就必須遠離人的一些慾念,這人的慾念都是由人的需求而來!
如果沒有人的**、不管人的需求,存那個天理又有什麼用呢!
所以必須找到二者直接的橋樑,把二者銜接起來,天理要存,人慾也不能滅!
於是,他經過多年的研究,而且一直和曾國藩探討,確立了兩個治學方針,作為嶽麓書院的教學座右銘。
這就是“格物致知”和“經世致用”。
其中格物致知,是存天理的一個原則,也就是窮究事物的原理法則而總結為理性知識。這這個理性知識,就是天理。
‘格物致知‘一詞出自《大學》。
格,至也。
物,猶事也。
致,推極也,
知,猶識也。
格物致知是儒家的一個十分重要的哲學概念。
北宋朱熹認為,‘致知在格物者,言欲盡吾之知,在即物而窮其理也。‘
這是朱子對‘格物致知‘最概括、精確的表述。
推極吾之知識,欲其所知無不盡也。
窮至事物之理,欲其極處無不到也。
當然這是朱熹的想當然,天理並非是一個人有了願望就可以認識的。
但是作為一個原則,去探求那個最終的存在,這個方式還是非常重要的!
最可貴的是,丁善慶�